为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持续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近日,黄梅法院制定《关于涉保护中小投资者案件设立诉讼服务“绿色通道”的实施办法(试行)》,设立立、审、执、保、鉴、评“绿色通道”,进一步提升涉中小投资者案件的办理实效。
一是设立涉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案件特殊标识制度。依托电子卷宗,在立审执保鉴评中,如发现案件涉及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均进行特殊标识,自动进入“绿色通道”,确保相关案件得到优先快速处理;同时,院庭长和审管部门通过特殊标示制度对案件办理过程进行全程跟踪,实时监管,切实将保护中小投资者各项政策落到实处。
二是打造涉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案件的专审团队。选拔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突出、办案经验丰富的优秀法官组成专审团队,统一审理涉中小投资者权益案件,确保裁判尺度统一,提升案件审理专业化水平。强化审判监督,严格审限管理,通过提升案件审理周期,提高中小投资者司法获得感。
三是加大涉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案件的执行力度。对涉中小投资者的执行案件实行优先立案、优先执行,充分利用执行悬赏、网络查控等手段,提升执行到位率,以“真金白银”回应中小投资者关切。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充分发挥执行和解作用,在兑现中小投资者胜诉权益的同时,修复损商事关系,推动企业良性运行。
四是定期发布涉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案件的典型案例,充分发挥“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的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广大中小投资者正确维护合法权利,为其维权提供精准的司法指引。
下一步,黄梅法院将坚持以现代化审判理念指引中小投资者涉诉案件审判工作,持续优化以控制成本为核心的营商环境工作,对中小投资者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司法保护,为黄梅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