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院的主持下刚达成调解不久,某建材公司总经理手机上就收到了一条短信,显示案件的法律文书已经生效。短信中还附有相关电子版生效证明的网络链接。“没想到法院的办事效率这么高,有了这份生效证明,我就马上可以和对方当事人沟通具体还款事宜了。”该总经理兴奋地说到。
不需要提交材料,也不需要再跑一趟法院,裁判文书生效的第一时间,当事人手机上就可以收到电子版生效证明。近期黄梅县人民法院推出“裁判文书生效证明自动生成和推送机制”以来,极大地方便了当事人的诉讼效率,提高司法获得感。以前,当事人若需要裁判文书生效证明,要么是到法院申领,要么是联系法院后,通过邮寄送达。这两种方式都费时费力,增加了当事人的诉累也不利于合法权益的保护。
“该机制让胜诉一方及时掌握生效情况和申请执行,有助于节约涉诉企业诉讼成本,依法保障其司法权益。”黄梅县法院相关负责人说。法院第一时间把生效证明给到当事人,线上生成裁判文书生效证明功能开通,变“被动申请”为“主动录入”,变“线下跑腿”为“线上推送”,为企业减轻诉累、降低诉执成本,确保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真正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