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单位)情况
(一)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
黄梅县人民法院担负着黄梅县辖区内各类民商事、刑事、行政诉讼等案件的审判工作,依法执行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等,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等工作。
2.机构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黄梅县人民法院属独立核算单位,设有办公室、政治处、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工作局、计划生育庭、司法警察大队、司法鉴定科、司法行政科等十九个职能机构,下设十个报账制基层法庭。当年均没有变动。
3.人员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2015年年末,黄梅县人民法院在职人员153人(其中:实有政法编制123人,参公管理30人),离休1人,退休56人,共计210人。当年在职转退休4人。
2015年年末黄梅县人民法院临时人员3人,劳务派谴人员12人。
(二)2015年度主要完成的工作任务
2015年,全院干警认真贯彻落实市中院、县委的工作部署和县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决议,按照“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任务要求,以审判执行为中心,以司法为民为宗旨,以队伍建设为根本,以“守纪律、讲规矩、树形象”和“三严三实”主题教育活动为契机,为黄梅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各项工作取得新成绩。我院落实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推进专题教育工作分别受到省市委政法委、市委督察组和市中院的充分肯定,“七一”期间被县委评为“党建工作先进单位”。
始终把审判执行作为第一要务,把维护稳定作为第一责任。坚持服务大局,充分发挥审判执行职能,为我县法治建设、经济发展、社会和谐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共受理各类案件3817件,办结3717件,结案率97.4%。其中受理各类刑事案件292件,审结292件,结案率100%。受理各类民事案件2490件,审结2406件,结案率为96.6%(其中以调解与撤诉方式结案1841件,调撤率为76.5%)。受理各类商事案件220件,审结209件,结案率为95%。受理各类行政案件120件,审结120件,结案率100%。执结各类案件784件,执结标的额11406.27万元,执行标的到位率86.3%,同比提高2.6个百分点,其中计生法庭执结“两非”行政处罚和社会抚养费征收案件121件。围绕“执行难”问题,加快建设执行指挥中心,实现执行财产网络查控“点对点”,集中开展“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执行活动,共清理案件926件,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发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制度的威慑作用,通过网络、电视、报纸等渠道公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
全面落实司法公开制度。重点建设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三大公开平台,切实保障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未成年人信息外,判决案件的裁判文书全部上网公开,已通过互联网公开裁判文书926份。
认真落实党组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强化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的“一岗双责”。以“零容忍”的态度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共问责干警4人。
积极争取党委、人大、政府及有关部门支持,稳妥推进中心法庭建设,对10个人民法庭进行合并,组建7个中心法庭,形成以中心法庭为主,巡回审判点和诉讼服务点为辅的法庭布局形式,有效整合法庭办案力量,7个中心法庭审结各类案件2346件。扎实推进立案登记制改革,对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切实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保障当事人诉权。立案登记制改革实施以来,当场登记立案率达95.1%。
二、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15年我院收入、支出年初预算安排情况。
项目(按支出性质和经济分类) | 年初预算数 | 调整预算数 | 决算数 |
一、基本支出 | 13,290,000.00 | 22,220,000.00 | 22,220,032.00 |
人员经费 | 11,255,400.00 | 17,695,400.00 | 16,999,837.00 |
日常公用经费 | 2,034,600.00 | 4,524,600.00 | 5,220,195.00 |
二、项目支出 | 200,000.00 | 9,665,250.00 | 9,665,250.00 |
基本建设类项目 | 0.00 | 6,422,200.00 | 2,100,000.00 |
行政事业类项目 | 200,000.00 | 3,243,050.00 | 7,565,250.00 |
合计 | 13,490,000.00 | 31,885,250.00 | 31,885,282.00 |
预算决算差异巨大主要是人员经费和两庭建设项目资金预算有误,预算调整数调整过来。
(二)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当年收入支出预算执行基本情况,与上年度对比情况。
指 标 | 本年度 | 上年度 | 比上年增减 | 增减% | 原因 |
一、年度收支情况(单位:元) | — | — | — | — | — |
1.本年收入 | 31,885,282.00 | 20,771,900.00 | 11,113,382.00 | 53.50 | 两庭建设增加 |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26,018,317.00 | 20,771,900.00 | 5,246,417.00 | 25.26 | 两庭建设增加 |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0.00 | 0.00 | 0.00 | 0.00 | |
*事业收入 | 0.00 | 0.00 | 0.00 | 0.00 | |
经营收入 | 0.00 | 0.00 | 0.00 | 0.00 | |
*其他收入 | 5,866,965.00 | 0.00 | 5,866,965.00 | 0.00 | |
2.本年支出 | 31,885,282.00 | 20,771,900.00 | 11,113,382.00 | 53.50 | 两庭建设增加 |
其中:基本支出 | 22,220,032.00 | 17,218,776.00 | 5,001,256.00 | 29.05 | 两庭建设增加维修和使用 |
(1)人员经费 | 16,999,837.00 | 15,258,126.00 | 1,741,711.00 | 11.41 | |
(2)日常公用经费 | 5,220,195.00 | 1,960,650.00 | 3,259,545.00 | 166.25 | 两庭建设增加 |
项目支出 | 9,665,250.00 | 3,553,124.00 | 6,112,126.00 | 172.02 | 两庭建设增加 |
(1)基本建设类项目 | 2,100,000.00 | 0.00 | 2,100,000.00 | 0.00 | |
(2)行政事业类项目 | 7,565,250.00 | 3,553,124.00 | 4,012,126.00 | 112.92 | 两庭建设增加 |
黄梅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