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省政府、上级法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进一步提升司法服务和保障水平,努力提高民商事案件退费效率,结合本院十级,特制定本方案。
一、改革目标
简化当事人审批程序,案件发生法律效力后,应当在一个工作日内退还胜诉方预缴但不应负担的诉讼费用,胜诉方自愿承担同意败诉方直接向其支付的除外。
二、工作步骤
(一)强化领导,压实责任
院党组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胜诉即退费”工作落实情况,成立工作专班,确定将“胜诉即退费”改革作为2022年全院优化法制化营商环境重点工作,明确工作要求和时限,切实把责任和压力层层传导到位,构建起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全面核查,摸清底数
针对应退未退诉讼费案件底数不清的问题,组织各业务庭对2021年以来应退未退诉讼费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及时退还胜诉当事人预缴的诉讼费用,倒排工期,逐一销号。对2022年之后受理的民事、行政收费案件,建立生效案件退费情况台账,确保应退尽退、及时退。
(三)主动退费,规范流程
在立案阶段引导当事人填写银行账户确认书,案件生效后,无需当事人申请,法官在一个工作日内线上主动退还胜诉方预缴但不应负担的诉讼费用,胜诉方自愿承担或同意败诉方直接向其支付的除外。对败诉方应承担的诉讼费用未按期缴纳的,由法官及时将败诉方应缴诉讼费移送执行。
(四)开设专窗,高效便民
在诉讼服务大厅立案窗口设置退费专窗,为当事人提供诉讼费相关规定的政策咨询。对无法进行线上退费的,继续保留传统的线下退费功能,为当事人提供一次性线下退费办理业务,真正做到了让当事人“最多跑一次”的一站式诉讼服务。
(五)优化制度,治标治本
结合工作开展情况,对《民事案件诉讼费退费事实细则》进行修订,坚持“当下治”与“长远建”相结合,加强部门之间协作配合,进一步简化退费程序,提升效能。同时,强化工作督导,审判管理部门将胜诉即退费工作开展情况纳入专项评查内容,对相关庭室具体落实情况进行通报,并纳入绩效考核。
三、工作要求
(一)更新理念,主动退费
更新理念,重构胜诉即退费机制,制定《黄梅县人民法院民事案件诉讼费退费事实细则》,明确规定主动退费工作的发起、审批、退费各流程,厘清各部门责任分工,变“按部就班退费”为“主动退费”。
(二)简化流程,实时提醒
简化退费审批流程,由承办人发起一一团队负责人审批一一财务会计一一财务出纳审批,让节点走得更快。一旦裁判作出,胜诉方无需申请,法官送达文书同步进入网上退费流程,全程线上提醒审批,实现诉讼费即日退至当事人账户。
(三)绿色通道,一链操作
根据《黄梅县人民法院民事案件诉讼费退费工作实施细则》,引导当事人填写退费账户信息,审判环节确保文书发放同步启动退费流程,同时与财务窗口审批环节联动,做到立案阶段退费材料一次收集,审判阶段退费启动一键提交,财务审批一日完成,确保退费款项一日到账。
(四)全程监管,智慧联动
同步优化审判信息管理系统,审判管理系统中,申请结案时对诉讼费是否需要退费进行登记确认,并区分是否为生效法律文书。同时,在工作台页面已结案件中,对录入生效案件退费信息进行跳灯预警。若胜诉方当事人自愿承担诉讼费,同意不予退还或同意败诉方直接向其支付诉讼费的,应攥写工作记录予以说明,与退费审批表等材料一并归入案卷副卷备查。
下一步,黄梅法院将继续探索“隔空+即日”线上服务模式,竭尽全力让胜诉即退费工作进入“主动退费、实时提醒、一键操作、全程监管、智慧联动”新常态,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与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