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这么快就能调解结案,真是太感谢法官了!”近日,黄梅法院独山法庭通过先行调解机制,仅用13天便高效化解了一起劳务合同纠纷,帮助身处异地的务工人员陈某解决了烦心事。
辛苦务工遭欠薪,一纸诉状求公道
原告陈某与被告刘某系劳务雇佣关系。2019年至2025年期间,陈某持续为刘某提供劳务,然而刘某却未能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经双方结算,刘某共拖欠陈某工资款15000元。
此后,经陈某多次催要,刘某于2025年11月20日偿还了3000元,剩余的12000元却不予给付。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心急如焚的陈某在11月21日将刘某诉至独山法庭。
先行调解提质效,线上调解达共识
在立案环节,法庭干警审查诉讼材料时发现,该案事实清楚、标的额较小,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属于典型的适宜调解案件。考虑到原被告双方均身处异地,往返法庭不便,为最大限度化解矛盾、减轻当事人诉累,承办法官第一时间联系双方,引导选择先行调解程序。法官通过电话向陈某详细释明,先行调解全程不收取任何费用;若调解成功,不仅无需当事人往返法庭,还能比开庭审理更快实现权益;即便需要法院出具调解书,诉讼费也可减半收取,是解决此类纠纷的最优路径。
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依托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组织双方开展线上调解。一方面向被告刘某释明法律规定,明确指出拖欠务工人员工资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另一方面,法官从情理角度出发,劝导刘某换位思考,体谅陈某背井离乡务工赚钱的不易与艰辛。
在法官的耐心疏导下,刘某表示愿意配合法院工作,同时也道出了自己并非恶意拖欠,而是资金周转一时困难,暂不具备一次性履行能力。承办法官抓住这一突破口,进一步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共识,同意以调解方式了结纠纷。
握手言和化纠纷,案结事了暖民心
12月3日,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完成线上签字,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刘某自2025年12月开始,每月28日之前支付陈某3000元,直至12000元工资款全部还清为止。收到法院依法制作的调解书时,远在外地的陈某连连感叹,“不用跑一趟,问题就解决了,法院的服务太贴心了!”
该案从11月21日提起诉讼到12月3日调解结案,仅耗时13天,法庭高效快捷的司法服务获得了双方当事人的高度称赞。后续,黄梅法院将持续深化诉源治理与多元解纷机制建设,大力推广先行调解模式,不断为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便捷、低成本的纠纷解决服务,切实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与司法温情。
法官说法:本案的高效化解,生动诠释了先行调解的多重优势。1.低成本解纷。先行调解期间,当事人无需预交诉讼费。若达成协议后撤回起诉或即时履行,且不要求出具法律文书,可实现 “零费用” 维权;申请司法确认的,不收取任何费用;申请出具调解书或准予撤诉裁定书的,诉讼费减半收取,大幅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2.高效率维权。相较于传统庭审程序,先行调解方式灵活、流程简便,支持线上线下同步进行,能实现 “当天申请、当天调解”,有效缩短纠纷化解周期,尤其方便异地当事人,让群众少跑腿、少费心。3.柔性化止争。调解以平等协商为基础,氛围宽松和谐,既能有效缓解双方对抗情绪,又能在解决法律纠纷的同时,修复社会关系,契合 “以和为贵” 的传统理念,助力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