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关法庭依法调处经济纠纷案

2007-12-28 20:41
来源: 本院
作者: 黄梅县法院    浏览: 1727

城关法庭积极服务优化经济环境,对企业之间的经济纠纷案件,坚持多做调解工作,日前,该庭就成功调处了一件经济纠纷案。

   2007年10月19日,四川省某锅炉公司与我县一重点企业签订了一份购销锅炉合同,总价款为3.5万元。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纠纷,“锅炉公司”将“重点企业”告上法庭,原告要求判令被告偿还2.9万元欠款。在本案审理中,城关法庭办案人员努力做好双方的调解工作,使双方当事人达成了还款协议。
   (根据城关法庭提供材料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