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取亲属遗款遇到难题,法庭及时判决化解纠纷

2010-05-10 20:45
来源: 本院
作者: 陈义杰    浏览: 1727
   近期,我院小池人民法庭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先后快捷审理了两起储蓄存款合同纠纷案。及时帮助原、被告双方化解了纠纷。
   老王生前在某银行小池分理处存有7000多元存款,2007年3月,老王不幸遭车祸死亡。王某某生前同样在该分理处也有一笔存款,2009年4月,王某某因病去世。廖某和王某分别系死者老王和王某某的亲属,因不知道存折密码,均无法提取该笔存款。在与该分理处交涉时,被告之:按照银行的相关规定,存款人死亡后,存折持有人在没有密码支取该笔存款的情况下,须持公证机关的公证文书,证明存折持有人与死者的关系,且存折持有人属合法继承人,才能支取存款。
   为了尽快取到存款,廖某和王某先后被迫采取过破解密码、挂失、找容貌与死者相似的人顶替等多种办法,甚至以儿子状告生母要求分割遗产的方式来达到支取存款的目的,但均未能解决问题,最后在万分无耐的情况下.只好分别将分理处告上法庭。
   立案后,小池人民法庭采用简易程序对该案进行了审理。在原告方提供了本人身份证明,与死者亲属关系证明,存款人死亡和户口注销证明,储蓄存折等有效证据的情况下,法庭支持了原告方的诉讼请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七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存单纠纷案的若干规定》第五条第二款第2项的规定,判决被告方如数支付存款。
   上述两案的依法处理,快速地解决了困扰双方当事人的难题,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陈义杰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