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25日,黄梅县法院副院长刘江伟收到一封来自蔡甸监狱的信件。服刑犯王某荣在信中写道,你对我而言既是为民司法的法官,又是无微不至的亲人,我一定安心改造,争取早日出狱,当面向你谢恩!
2018年4月3日,原告金某红向黄梅县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要求解除她与被告王某荣之间的夫妻关系。该案被随机分配到刘江伟名下,由其负责审理。
金某红与王某荣于1996年10月结婚,后生育一子。2006年,王某荣因犯抢劫罪被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因改造期间表现优异,得到了减刑的机会。2018年是王某荣在蔡甸监狱度过的第12个年头,再过十余年就可以刑满释放。而原被告双方前期感情基础并不牢固,婚后被告对家庭缺少关爱,在其入狱后,原告为了撑起整个家庭付出了心血,现在孩子工作了,原告想追求自己的生活,于情于理并不过分。
刘江伟不希望此次离婚诉讼影响到王某荣的改造,同时他也要考虑原告金某红的离婚诉求。自接手案件后,刘江伟多次与蔡甸监狱狱政科进行沟通,得知狱政科已专门成立心理辅导小组对王某荣进行心理疏导后,他迅速制定审理方案,把工作重心放到调解工作上。刘江伟还多次做被告金某红的思想工作,劝导被告看在孩子的份上,哪怕离了婚,今后和王某荣及其家人依然能以亲人的身份相处。
开庭前,刘江伟安排金某红和王某荣谈了一心。两人谈孩子、谈80多岁的老母亲、谈以后,不知不觉已泪流满面。王某荣说,作为一个男人,儿子、丈夫、父亲这三种角色他都没有扮演好,妻子金某红在他入狱判刑后,还能一人扛起家庭的重担十多年,他除了愧疚,剩下的都是感恩,他应该成全妻子的想法。5月15日,该案在武汉蔡甸监狱开庭,经法庭调解,双方同意解除婚姻关系。
本案结案后,刘江伟知道王某荣惦记家里80多岁的老母亲,便特地去了一趟被告老家,为其母亲拍摄了照片,并将其母亲的近况消息和照片寄给了王某荣。收到王某荣的回信后,刘江伟说:“我没想到他还会回信,也没想到我只是尽自己的职责,在他眼里却是如此深厚的恩情。”
这起离婚案只是刘江伟漫长职业生涯中所审理案件中的沧海一粟,他审理的每一起案件都倾注了他的心血,他经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是:“作为一名法官,不求名垂青史,但求无愧于心、无愧于百姓!”他的努力让他获得了很多奖项,曾获“全国基层法庭优秀法官”、“第五届中国优秀青年卫士”的称号,这样的荣誉他当之无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