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王某丰将村民王某伢打伤被告到法庭,经孔垅法庭妥善处理,原告受害人得到损害赔偿,被告得到受害人谅解。最近,这起研究生伤人案在该庭案结事了。
2006年8月的一天,已经考取某军医大学研究生的王某丰对村民王某伢向其父亲催讨欠款的方式不满,出手将年过花甲的王某伢打伤。随后,王某伢被送往医院治疗。2007年5月,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害人王某伢将王某丰告到孔垅法庭,要求法庭判令被告赔偿自己的经济损失。
在本案审理过程中,开始,被告王某丰和其父亲都有抵触情绪,孔垅法庭在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时,被告方不积极配合,甚至对办案法官进行言语威胁。孔垅法庭只好对案件依法作出裁判,判决由被告王某丰赔偿原告王某伢经济损失1700余元。
为了达到案结事了,在宣判后,孔垅法庭办案人员仍不放弃做调解工作。他们在送达法律文书时,对被告王某丰进行了批评教育,使其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不远千里从学校赶回家接受法庭处理。在此情况下,法庭的调解工作有了进展,最后原被告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方王某丰向原告王某伢赔礼道歉,王某伢也考虑是乡里乡亲,同意减少赔偿,一起研究生伤人案就此得到和谐解决。
(根据孔垅法庭提供材料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