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黄梅县法院五祖法庭将巡回审判车开进了杉木乡於岭村,在当地村委会公开审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案情介绍:2018年9月8日7时许,被告蔡某驾驶两轮无牌电动车载着周某,由停前镇到杉木乡於岭村去,途经梅陇村路段时与原告潘某驾驶的两轮摩托车发生碰撞,致使原被告双方均受伤,后被告蔡某自行离开事故现场包扎伤口。原告潘某伤情较重,在黄梅县中医院住院治疗29天,共花费医疗费22497.51元。
考虑到本案双方当事人都是低保户,家境比较困难,周伟作为本案的主审法官,一直在试图寻求最合适的解决方式。然而,在办案经验丰富、能力较强的周伟看来,这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的审理有些棘手。在经过法庭调查、法庭举证、法庭辩论等环节后,此案呈现出了三大争议焦点:原告是否横穿公路,应否对该起事故承担责任;周某作为现场唯一证人,系被告亲家母,其证言能否采信;公安交警部门因被告自行离开现场而属逃逸并认定其负事故全部责任,是否合理。针对这三点,双方代理人争执不下,意见不统一。因原告不同意法庭调解,案情较复杂,该案将择日宣判。
庭审结束后,旁听的村民们对黄梅县法院巡回审判进乡村纷纷表示赞许。於岭村村干部表示,此举既方便了百姓诉讼,还可以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对村民进行普法教育,切实起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