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梅法院:“犬祸”纠纷巧化解,案结事了暖民心

2025-08-19 16:49
来源: 小池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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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三口误入狼狗饲养区被咬伤,医疗费用高昂且身心受创,邻里间的赔偿纠纷一触即发。近日,黄梅法院小池法庭以耐心调解破解矛盾僵局,成功化解一起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纠纷案,用法治温情守护了乡村和谐。

这场风波始于一次拜年之行。为抄近路前往亲戚家拜年,曹某一家不慎闯入村民李某饲养狼狗的狗棚区域。凶猛的狼狗突然发难,导致曹某一家三口不同程度受伤,其中年仅 2 岁的幼儿也未能幸免。在紧急就医后,近万元的医疗费及后续的身心创伤,让曹某一家陷入困境。

多次协商赔偿无果后,曹某带着满腹委屈走进小池法庭。“群众的事再小也是大事”,法庭当即受理案件,承办法官第一时间展开调查。了解到涉案狼狗曾有伤人前科,周边村民早已提心吊胆,法官敏锐意识到,此案不仅关乎赔偿金额,更关乎邻里关系修复与乡村安全稳定,若简单判决,可能埋下新的矛盾隐患,唯有从根源化解,才能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调解现场一度剑拔弩张。曹某一家情绪激动,细数狼狗伤人带来的身体伤痛与精神打击,要求全额赔偿医疗、误工、交通及精神损失等费用;李某则满腹委屈,认为已警示“内有猛犬”,对方误入区域存在过错,不愿承担全部责任。

面对僵持局面,承办法官化身“和事佬”,打出法理与情理组合拳。一方面温情安抚伤者家属,明确告知“法律永远是受害者的坚强后盾”,耐心倾听诉求疏导情绪;另一方面向李某摆事实、讲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饲养动物损害责任规定,明确狼狗作为烈性犬,饲养人负有更严格的管理义务,其此前多次看管不善致伤他人,本次事件中存在主要责任。同时客观指出受害者误入区域的疏忽,阐明责任划分的法律依据。

为此法官还专程前往事发现场查看,结合实际情况反复释法明理。经过数小时的不懈努力,双方终于解开芥蒂,达成调解协议:李某当场一次性赔偿曹某一家各项损失共计6500元。一场剑拔弩张的邻里纠纷,在法庭的温情调解下画上圆满句号。

此次“犬祸”纠纷的实质化解,是小池法庭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实践,不仅为当事人挽回了损失,更修复了邻里关系,用实际行动诠释了司法为民初心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