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梅县人民法院2024年审务督察工作方案

2024-03-19 17:14
来源: 政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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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审务督察工作规定》,充分发挥审务督察作用,深入推进司法作风建设,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转变司法作风、提升司法效率,促进人民法院及其工作人员廉洁公正高效文明司法和履职尽责,  保证上级和党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位,不断提升新时代法院和法院干警的良好形象,结合本院实际,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和训词精神,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体要求和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审务督察工作规定》相关规定,坚持从严治院,从严治警要求,强化监督管理,规范执法行为,提升纪律作风形象,推动我院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督察范围

院机关各部门 基层人民法庭 全院干警及其他工作人员。

三、督察方式

采取不定期督察、网上督察和明查暗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督察时间

每月至少开展一次综合审务督察活动,并结合实际情况开展日常督察和专项督

五、督察人员

根据法院工作实际,审务督察由院政治部牵头,联合机关纪委组织实施,综合审务督察和专项督察实行院领导带队督察机制,并针对不同督察内容联合相关部门并抽调人员组成督察组,必要时邀请县纪委监委派出纪检组派员参与,形成督察合力。日常督察由政治部、机关纪委组织相关人员开展。

六、督察主要内容

(一)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方面的问题。主要对存在屡禁不绝的违规报销、车辆管理不严、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接受案件当事人财物、宴请、大办婚丧喜庆事宜、违规出入娱乐场所以及违规吃喝等问题。

(二)履行审判执行等工作职责方面的问题。主要对违反立案登记制度不落实、拖延退还诉讼费、拖延移送卷宗材料、电子送达滞后、违反随机分案;拖延送达、拖延审判、久拖不结、违规执行、选择性执行、不执行或拖延执行、不及时查控和处置被执行人财产、违规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执行案款管理混乱、拖延发放执行案款、不及时解除执行措施、违规严重超审限、办理案件不遵守制度和法定程序、裁判文书出现低级错误、文书上网不及时、上网和庭审直播率没有达成上级要求以及院庭长不履行或怠于履行应当履行的审判监督管理职责等问题。

   (三)司法作风方面的问题。主要督察诉讼服务中存在的不按规定规范着装、迟到、早退、离岗、抽烟、玩手机、粗暴蛮横冷漠对待来访群众等问题;庭审中存在庭审准备不充分、开庭不准时、着装不规范、举止不端庄、庭上抽烟、接打电话、换装、中途离席、粗暴蛮横对待当事人以及庭审保障不到位和庭后不及时关闭庭审设备等问题;在立审执中是否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政法干警“十个严禁”以及被当事人、律师或媒体举报曝光,对法院形象造成恶劣影响等等社会反映突出的问题。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方面的情况

   主要对涉企经济影响评估制度是否全面有效落实,涉企案件是否进行100%标注、100%实质性评估,是否选树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正反典型案例;涉企案件诉讼“绿色通道”是否畅通,便民利民诉讼措施是否到位;涉企案件办理时限与效果是否不优,是否严重超审限等问题。

(五)日常监督管理方面的问题。主要对案卷归档不及时、电子卷宗混乱、安保措施不合要求以及办公秩序、考勤、会风会纪、庭容院貌等日常管理不规范、不严格等方面进行督察;不遵守网络行为、违反意识形态相关制度规定以及“八小时以外”行为不当等问题。

   ()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方面的问题。主要对部门负责人不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职责,对本部门干警管理不严、不愿管、不想管、不敢管、不能做到发现问题早提醒早制止;对上级和本院会议精神不传达、不学习,部门会议、政治学习以及“三会一课”、流于形式走过场,消极应付,学习研讨没有记录等问题; 

  (六)落实上级和党组工作决策部署方面的问题。重点督察对上级和本院党组工作决策部署不传达、不落实、不推动,打折扣、搞变通、做选择,敷衍应付、流于形式、工作滞后等问题。

七、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压实责任。全院各部门、全体干警、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审务督察工作的重要意义,积极参与、主动配合督察工作的开展。院班子成员要发挥“头雁效应”,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政治责任,严格按照时间表亲自带队督察,各部门负责人要根据工作部署,服从安排,自觉融入督察中来,确保督察工作落实见效。

(二)强化督查,突出问题。要严格按照规定的内容开展督察工作,做到不走过场,不变样。对督察中发现的问题,督察组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 如实向院党组汇报,及时作出督察通报,列出问题清单,紧盯整改进度,保证问题逐项整改到位。对问题严重的要依规依纪依法进行严肃追责。

(三)注重结果,力求实效。要强化督察结果运用,提高督导实效,督察通报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和年度部门、个人评先评优重要参考依据,促进干警工作作风转变,工作效率效能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