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梅县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终本清仓”专项攻坚行动的实施方案

2024-04-19 17:13
来源: 执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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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周强院长关于要加快推进终本清仓’‘执破融合两个出清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落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国法院执行系统开展终本清仓专项行动的通知》,按照省、市法院统一部署,深入开展执行案件终本清仓专项攻坚行动,结合本院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抓牢提质增效主线,全面梳理核查终本库存案件,分类施策,在着力推动终本积案实质化化解的同时,准确识别失能案件并畅通进出机制,着力控增量、清底数、去存量,将有限的司法资源集中于办理有财产案件;集中解决终本案件办理不规范甚至违规违纪问题,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促进执行规范化建设,推进切实解决执行难,全力提升司法公信力。

二、攻坚任务

(一)组织全面核查

执行局要组织力量全面核查终本案件情况,按照以下类型分门别类做好终本核查台账:

1. 罚金、没收财产、诉讼费类;

2. 涉金融类;

3. 有财产未处置类;

4. 小标的(5万元以下)类;

5. 涉民生类;

6. 涉特殊主体类;

7. 涉企业类;

8. 涉信访类;

9. 长期挂账(入库超过5年)类。

(二)开展程序清理

一是 罚金、没收财产、诉讼费类型的终本案件。对终本库中案由为罚金、没收财产、诉讼费类型的案件进行核查,发现案由有错误的,及时修改;对案由应为罚金、没收财产、诉讼费类型,但列为其他案由的案件,及时修改。

二是 未关联首次执行案件的恢复执行案件。全面排查未关联首执案件的恢复执行案件,对于可关联的,尽快进行关联;对于无可关联的首执案件,存在违规立案、错误录入等问题的,及时纠正;恢复执行案件已执结,且关联的首执案件作为终本案件的,及时对相关终本案件标注实结。

三是 其他可标注实结的终本案件。在专项行动过程中,边清理边核查,对于核查后发现当事人已自行履行完毕、达成和解、放弃债权等情况,符合实际执结标准的,逐件对相关终本案件标注实结。

(三)开展实质清理

开展终本清仓工作的关键是要强化执行措施,要健全完善精准查控机制,执行局应按照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联合出台的《关于加强和规范执行联动实施办法》以及《全市法院执行“110”实质化运行方案》工作要求,深入推进执行110”机制建设,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动协作,破解查人找物难题,倒逼主动履行。同时结合荆楚雷霆2024”专项行动,加大执行力度,综合运用惩戒措施,对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恶意抗拒执行、阻碍执行的被执行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是 组织清理涉金融债权终本案件。依法加大金融借款纠纷案件的执行力度,严厉打击规避执行行为。被执行人有还款意愿但无法足额履行的、被执行人有特殊困难的,积极推动金融机构采取延长还款期限、减息让利等措施,促进纠纷实质化化解。积极加强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沟通协调,着力推动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孤废债机制,即被执行人因他案确无财产可供执行已作出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裁定或已被列入失信名单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可以依据法院出具的相关证明予以核销。

二是 组织清理有财产未处置终本案件。1.针对发现的财产不能处置的终本案件,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协调有关职能部门,依法协助排除阻碍司法处置的障碍;2.针对轮候查封财产终本案件,本院与首封法院共同推动财产处置;3.针对申请人申请不宜处置的终本案件,约谈申请执行人,积极推动执行和解或者财产处置,杜绝出现申请人申请终本并非出于真实意思等违规情形。

三是 组织清理小标的(5万元以下)终本案件。执行局要加大小标的案件执行力度,深度核查财产情况,坚持罚款、拘留为原则,督促被执行人自觉履行义务,坚决避免此类案件总对总一查了之的机械执行行为,实现小标的终本案件实质出清。

四是 组织清理涉民生终本案件。为涉农民工工资、抚养、赡养、人身损害赔偿等民生案件开通绿色通道,畅通恢复执行渠道,联动公安机关查人找物,强化执行措施,发现有拒不执行行为的坚决移送刑事责任。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支持,依法加大司法救助力度。

五是 组织清理涉特殊主体终本案件。按照市法院《政务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实施办法(试行)》,将涉公职人员、党政机关为被执行人的终本案件以清单形式通报公职人员所在单位或党委政府,并向单位负责人发送提醒函,由所在单位或党委政府牵头约谈、协调化解。

六是 组织清理涉中小微企业终本案件。对暂时陷入困境的中小微企业,采取灵活活扣、暂缓纳入失信名单等措施,积极促成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尽可能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对已履行完毕的中小微企业,法院及时出具信用修复证明文件,相关商业银行及时办理企业信用信息变更说明记录。对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符合转破产条件的终本案件,积极联系申请执行人进行沟通释明,与破产审判部门共同配合,积极推进执破融合

七是 组织清理涉信访终本案件。坚持对所有涉访信访案件挂账管理,逐件实质性办理核销。针对群众反映强烈、交叉执行有利于化解信访矛盾的,按照市中院《开展2024年交叉执行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文件要求,呈报市中院执行局审查。

八是 组织清理长期挂账(入库超过五年)的终本案件。对于长年以来(终结本案超过五年以上)进行充分调查后仍无任何财产线索的终本案件,通过现场谈话、电话等多种方式向申请执行人、对终本后法院执行工作、财产查询现状进行充分释明,在申请执行人无法提供新的财产线索且被执行人失能的情形下,做好相应台账记录,对此类案件在系统中进行标注。

三、攻坚步骤

专项攻坚行动从20244月上旬开始至202412月下旬,分为动员部署、全力清仓、总结提升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上旬至中旬)

执行局要全面摸清终本案件底数,设立终本案件库,分类建立台账,成立工作专班,及时动员部署。

(二)全力清仓阶段(4月下旬至12月中旬)

执行局要根据实施方案要求,对攻坚任务,结合本地实际,细化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挂图作战、挂图作战。每月定期向法院党组和审执执行局报告终本案件去存量、转身量推进情况。

(三)总结提升阶段(12月下旬)

按照实施方案内容要求,系统验收终本清仓工作,总结经验做法,为实现终本清仓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执行局要深刻认识终本清仓、加强终本案件管理、切实推进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的重要意义,统筹各方资源,加大工作力度,构建符合本地实际的专项攻坚行动的领导机制和工作体系。为确保终本清仓工作各项部署顺利开展,领导和各部门配合协作机制,成立终本清仓专项攻坚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长:陈孔齐  党组书记、院长

常务副组长:柯国奎  党组副书记、副院长

长:何勇  党组成员、副院长

陈建峰   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

员:执行局、立案庭、民庭、政治部、审管办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执行局,周慧玲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终本清仓工作的研究部署以及检查、督办、考评等相关工作。

(二)汇聚攻坚合力

要积极争取党委、党委政法委领导和支持,健全完善执行联动机制,推动各有关单位与执行局在查人找物、失信惩戒、信用激励、公职人员信用监督、抗拒执行打击和普法宣传等方面建立、强化常态化协作机制。法院内部各部门也要明确任务和责任,形成执行治理和终本清仓的合力,齐抓共管。

(三)压实工作责任

要实行清单化管理,明确任务、责任、措施、时限,定期晾晒、比学赶超,压紧压实执行局专项攻坚责任。执行局要加大攻坚行动,强力推进,不断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和检查督办,要强化考核激励,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通报,并作为考评、奖惩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四)加大宣传引导

不断掀起切实解决执行难攻坚行动的新高潮,加大宣传发动群众参与解决执行难的力度,促进全社会理解支持解决执行难,营造执行好、文明执行、规范执行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