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梅县法院:真心帮扶促发展

黄梅县人民法院精准扶贫工作纪实

2016-09-29 10:05
来源: 黄梅法院
作者: 吴干东    浏览: 802

黄梅县蔡山镇蔡山村位于孔蔡公路南侧,是蔡山镇列入建档立卡的6个重点贫困村之一,同时被列为黄梅县法院包保重点扶贫村。“县法院2015年帮我村里做了三件实事:一是落实帮扶资金20余万元用于村基础设施建设;二是为村里购买了办公设备,建起了图书阅览室;三是帮助组建红薯合作社、开办预制场和油脂厂,壮大了集体经济。”谈到黄梅县法院帮扶工作,蔡山村支部书记汪永胜如是说。

2015年全国开展精准扶贫工作以来,黄梅县法院高度重视,按照县委、县政府的重大战略部署,把精准扶贫工作作为培养干警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宗旨意识的有效载体,作为联系群众、体察民情民意的有效途径,作为树立法院良好社会形象的重要窗口,全力打赢精准扶贫这场攻坚战。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上强调,消除贫困、改善民生、逐步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我们党的重要使命。精准扶贫是中国特色扶贫开发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加快扶贫攻坚进程、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面对这一重大战略机遇,黄梅县法院立即投入全县精准扶贫工作。

2015年7月30日,黄梅县法院召开全院干警大会,党组书记、院长胡启旺对精准扶贫工作作出部署安排。要求充分认识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大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决策部署上来,紧密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上下联动、协调作战,确保各项精准扶贫政策落地生根,齐心协力完成县委部署的脱贫攻坚任务。

该院迅速成立以院长为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制定《黄梅县法院精准扶贫工作实施方案》,组建由88名干警组成的扶贫工作队,进村入户开展对口帮扶工作。扶贫工作队按照“三严三实”要求,严格执行“五个严禁、十五个不准、五个一律”工作纪律,以实际行动为帮扶村、帮扶对象办实事、办好事,争取早日脱贫。

领导带头,率先垂范。党组书记、院长胡启旺先后多次到扶贫辖区调研指导精准扶贫工作。每进一村,都详细了解该村的扶贫工作规划、帮扶具体措施,认真收集该村对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建设的需求。每入一户,都与群众亲切交流,深入了解贫困户的家庭收支情况、住房状况、身体状况,帮助他们制定脱贫措施和脱贫计划。

扶贫工作队88名干警,科级干部帮扶3家以上,其他干警帮扶2家,签订帮扶协议书,共帮扶蔡山村、许垸村等10个村204家贫困户。扶贫队员与贫困户结为帮扶对子,坚持精准到户、精准到人,直至既定目标圆满实现。

二、上下协调联动,齐心协力扶贫

众智者胜,众力者成。为卓有成效地搞好精准扶贫工作,黄梅县法院高度统一思想认识,充分发挥和调动全院力量,团结一致,上下联动助扶贫。

该院在蔡山镇有2个包保重点扶贫村——蔡山村和许垸村。该院选派党组成员、副院长刘江伟和党组成员、执行局长何剑文分别担任蔡山村和许垸村第一书记。刘江伟和何剑文入村后发现两村班子建设不够健全,管理制度不够规范,随即与蔡山镇党委政府沟通,再深入走访村民,结合实际完善民主议事规则和村组管理工作规范,结束了“两委”班子不健全的不良局面,为精准扶贫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组织保障。

精准扶贫有一项基础性的工作不可或缺,即先要精准识别,解决“扶谁”的问题;再要精细规划,解决“怎么扶”的问题。

为找准“人”,扶贫队员深入农民家中摸底调查,通过“四看”,即“一看房,二看粮,三看劳动力强不强,四看家中有没有读书郎”的方式,彻底摸清贫困户家庭人口、劳力、生活来源、发展产业意愿,以及在住房、小孩入学等方面的问题,并建档立卡,进行一户一档动态台账管理。

为解决“怎么扶”,扶贫队员和帮扶村两委联合制定了《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三年规划》,按照“精准扶贫,不落一人”的总要求,多措并举,力争一年强基、两年攻坚、三年脱贫。该院对各扶贫队员提出明确要求,一户制定一份脱贫计划和帮扶措施,主要围绕改善人居环境、发展增收产业、提升能力素质等方面,有效解决扶不到点上、扶不到根上的问题。

2016年2月1日,气温零下3℃,雪花漫天飞舞。黄梅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胡启旺与10名班子成员,率领88名扶贫队员和10个人民法庭的24名干警,带着全院干警的爱心捐款和法院自筹资金共4.08万元,顶着刺骨的寒风和纷飞的雪花,给204家贫困户每户送上1袋米、1壶油和200现金,把党和政府的关怀、法院干警的真情送到贫困村民的心坎上,让贫困村民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

三、扶贫效果显著,群众高度点赞

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为打赢扶贫攻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该院及时出台《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依法保障精准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将司法保障延伸至精准扶贫领域,从审判、执行、保障、便民、司法救助等方面,全方位为精准扶贫工作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2015年以来,该院坚持严格公正司法,深入践行司法为民,严厉打击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依法妥善处理好涉及贫困村、贫困户的各类矛盾纠纷,确保困难当事人打得起官司,充分保障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加大追索劳动报酬、赡养费、抚养费、抚恤金、医疗损害赔偿、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工伤赔偿等生效案件执行力度,最大限度保障贫困户不因合法权益被侵犯而影响生产生活,最大限度保障普通当事人不因合法权益被侵犯而返贫返困。

走进蔡山村,随处可见建设场面:一组的农田间,提灌站正在进行线路配套,提升抗旱效益;四组正在修建拦水堤,能解决900亩农田旱涝问题;全村机耕道联通工程,已完成8000米建设;占地3000的光伏发电项目报批报备及相关手续已完成,招投标工作正在进行。针对蔡山村公墓建设村民有抵触的情况,该院扶贫工作队马上派出队员上门做工作,运用法治思维解决村民思想疙瘩,有力推进了公墓建设。

许垸村积极发展小龙虾养殖业,成立小龙虾合作社,把低保户和一般贫困户全部纳入合作社,以水田入股,优先贫困户到合作社务工,带动扶持贫困户脱贫。新建提水泵房3座和小龙虾圩堤20公里,解决700亩稻虾养殖基地灌溉问题。落实政策兜底项目,全面落实低保、医疗、教育、就业等政策,帮助贫困户解决实际困难。落实绿化村庄项目,种植樟树500棵,安放垃圾桶385个,修建垃圾池16个,安装路灯90个,修建户户通砂石路6公里,打造绿化示范村庄。

黄梅县法院认真抓好精准扶贫工作,使干警受到教育,群众得到实惠,县委、县政府给予了充分肯定,授予该院“2015年度全县精准扶贫工作先进单位”,授予刘江伟、何剑文同志 “2015年度全县精准扶贫工作先进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