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的兴起既给司法审判工作带来便利,也带来挑战。在科技日新月异的当下,人形机器人逐渐融入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对于人形机器人这类法律还暂未作出明确规定的新生事物,如引发侵权纠纷,将如何适用法律?将会对现有的法律体系带来怎样的冲击?
2月20日,黄梅法院举办“人形机器人侵权责任体系”专题讲座,并特邀上海政法学院经济法学院副教授、数字法学研究中心主任商建刚现场授课,就干警们高度关注的人形机器人引发的侵权责任体系变革这一课题展开探讨。活动由审委会专职委员王耀文主持,全院干警参训。
商建刚结合自身丰富的理论研究成果和实战经验,以深入浅出的方式,从多个维度剖析了人形机器人侵权责任体系的构建,阐述了人形机器人在研发、生产、使用环节的侵权责任问题和人形机器人带来的全新法律挑战,鼓励干警们主动学习、勇于尝试、高效利用,借助人工智能的辅助作用,更好地服务司法审判、提升审判质效。
商建刚指出,人形机器人进入日常生活与非专业性用户互动产生了“自主安全悖论”与“拟人化陷阱”,但我国缺失人形机器人的侵权责任制度。将人形机器人视同“动产”“儿童”“宠物”“电子人”“法人”等“一刀切”的模式均不符合其技术特征,产品缺陷责任、替代责任、保险责任等任何单一范式均无法规制人形机器人的侵权责任。这就要求法官掌握前沿的法律理论与实务技能,既要勇于打破“墨守成规”的思维定式,也要紧跟时代发展潮流,深入了解机器人技术的工作原理,以便准确界定责任,更好地化解矛盾纠纷。
商建刚的授课紧跟热点时事,结合最新理论研究,紧密联系司法实践,主题鲜明、内容深邃,拓宽了干警们的科技视野和工作思路。
此次讲座不仅为干警们提供了一个交流学习的机会,也为法院在处理相关案件时提供了理论支持和实践指导。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不断发展,类似的法律问题将愈发频繁,黄梅法院通过举办此次讲座,展现了其在应对新兴法律挑战时的积极态度和前瞻性思维。
后续,黄梅法院将积极顺应大数据时代背景,继续发挥“法院+高校”多元解纷实践基地的优势作用,通过业务培训、法学实践等方式,不断创新大数据和人工智能应用,主动应对新兴法律挑战,学会将人工智能与法院各项工作深度融合,推动法院审判执行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