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梅法院:“五位一体”齐发力,用心促调家事纠纷

2024-06-14 16:57
来源: 小池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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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黄梅法院小池法庭联合刘佐乡综治中心、司法所、派出所及村委会,就一起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的离婚纠纷案展开诉前调解,成功促成双方达成离婚调解协议,缓解双方剑拔弩张的关系,又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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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占某与男方胡某2016年相识,2019年办理结婚登记,同年生育一。婚后,二人因性格不合,经常吵架2022年,占某曾向黄梅法院提出离婚诉请,但法院考虑双方婚姻较稳定、婚生子尚年幼,作出准予双方离婚的判决。2024年,占某胡某有家暴行为为由,再次诉至黄梅法院小池法庭,请求判决两人离婚、婚生子由女方抚养、合理分割夫妻财产。

小池法庭受理该案后,经过与双方当事人居住地所在乡镇刘佐乡、村委会沟通联系得知,被告胡某在知晓占某再次起诉离婚后,情绪激动,一度扬言只要法院判决离婚就行凶报复社会。

为缓和双方矛盾,避免极端事件发生,小池法庭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和院领导汇报案件相关情况,请求党委政府支持,并牵头成立“小池法庭+综治办+司法所+派出所+村委会”参与的“五位一体”多元调解组织,对该案进行“全方位、全流程”调解

经过前期多次走访安抚,胡某情绪渐渐平复,并同意调解。在小池法庭家事纠纷调解室,双方当事人正争执不休,二人态度强硬、相持不下。为尽快解决双方矛盾,多元调解组织决定采用“背对背”方式,分别做二人的思想作用。

承办法官、派出所民警耐心与胡某拉起了家常,胡某慢慢放下了心理戒备,承办法官适时对胡某的家暴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并从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长的角度,引导其体谅占某为家庭的付出。刘佐乡综治中心工作人员从家庭和谐相处之道、人生选择等方面对占某进行劝解,和占某一起细数一路走来的不易和幸福,引导其以心平气和、互谅互让的态度解决问题,放下思想包袱,打开心结。

经过各方长达3个小时的心理疏导和释法明理,双方当事人的对立情绪逐渐缓和。在“面对面”调解中,二人敞开心扉,表达内心想法,最终解开心结。双方当场达成一致离婚协议,约定婚生子由占某抚养,胡某每年支付抚养费10000元,并就共同财产和债权债务问题一次性分割。

二人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捺印予以确认后,当场按照协议约定就各项财产、债务情况履行完毕,为该纠纷画上圆满句号,有效化解了有可能引发个人极端案事件的隐患。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和谐稳定是国家发展、社会进步、民族繁荣的基石。做好家事审判是维护家庭圆满的后盾,也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基础。后续,黄梅法院小池法庭将积极转变家事司法理念,依托“法庭+综治中心+司法所+派出所+村委会”的“五位一体”联调机制,将基层综合治理单位的柔性调解与法院的刚性审判有机结合,拓宽婚姻家庭纠纷调解的方法和途径,着力提升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化解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