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梅县法院多措并举创建市级文明单位

2017-08-10 08:24
作者: 吴干东

6月21日,黄梅县法院立案庭干警使用文明规范用语热情接待群众,向群众讲解立案的程序,为群众诉讼提供优质服务。这是该院创建市级文明单位的举措之一。

近年来,该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创建市级文明单位。成立了文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治处,形成了院长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合力抓、中层干部一线抓、全体干警共同参与的创建工作格局;制订了《文明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明确了指导思想、工作目标、文明单位条件、文明机关标准、文明庭科室标准、文明家庭标准、文明干警标准;院第一责任人与各责任部门责任人签订了《文明创建目标责任书》,明确了各责任部门的工作责任和工作目标、考核办法;制订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方案》、《“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等,组织全体党员干警学习党章党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学习《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法官行为规范》《人民法院文明用语基本规范》;制作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牌,建有文化长廊、荣誉室、图书室,在办案大楼各楼层、食堂等场所,制作张贴了法学界名人名言宣传牌及“遵德守礼”温馨提示牌,对全体干警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将文明创建与审判执行工作融合在一起,通过抓文明创建促审判执行工作,在审判执行工作中检验文明创建成效;制订《机关小区文明办公公约》《机关小区文明环境公约》,每月检查一次机关大楼和大院环境卫生,促进机关绿化管理和环境建设,确保机关大院容貌整洁、环境优美;建立《立案服务承诺制度》,在立案大厅张贴诉讼须知、收费范围、标准、计算方法,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落实司法救助制度,依法对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实施司法救助,缓、减、免交诉讼费用,保障社会弱势群体平等行使诉讼权利,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积极开展干警结对扶贫活动,组建由88名干警组成的扶贫工作队,为蔡山镇10个村204家贫困户发展生产出谋献策,帮助贫困村民解决生活困难,2016年,已帮助138家贫困户实现脱贫。

这些措施促进了该院文明创建工作。2009年至今,该院先后4次被黄梅县评为文明单位或最佳文明单位,先后荣获档案管理省特级,全市平安创建先进单位,全市法院审判管理、反腐倡廉先进单位,黄梅县党建工作、政法工作等28个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