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夫妻”竟互不相识?黄梅法院诉前调解解民忧

2022-04-27 17:20
来源: 龙感湖巡回审判点

“我要和梅某离婚,但我不认识她!”近日,原告严某在黄梅法院龙感湖巡回审判点表达了他“离谱”的离婚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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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事说来蹊跷。原告严某与杨某于1994年8月按照农村习俗举行婚礼,婚后二人生活和谐并育有一子,近期二人因购房需提供相关婚姻状况证明,遂决定到民政部门补办结婚登记。不去不知道,一去吓一跳,原来婚姻登记系统上显示严某是已婚状态,而严某与登记系统中的“妻子”梅某却素不相识。婚姻登记处告知严某必须先与梅某解除婚姻关系,才能与杨某办理结婚登记。严某只好通过婚姻登记上的信息与梅某取得联系,二人协商后,相约来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但由于二人均已有自己的家庭,民政部门未能给二人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无奈之下,严某只好将梅某诉至法院,想通过司法程序解决离婚难题。

巡回审判点在受理该起“离奇”的离婚纠纷案后,迅速对该案案情展开调查研判。得知严某、杨某夫妻二人目前从事龙虾养殖工作,此时又正是龙虾的上市旺季,二人每天不分昼夜在田里忙着收龙虾,但购房期限在即,解除严某、梅某的婚姻关系迫在眉睫。为尽快解决困扰双方当事人的烦心事,在了解案情和审查相关证据后,案件承办法官吴慧积极引导原、被告双方通过诉前调解渠道解决“麻烦”,当事人在了解调解与判决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后欣然接受,并当即表示想尽快开展调解。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严某、梅某这对有名无实的“夫妻”顺利解除了婚姻关系。该案从提交诉状到调解结案,耗时不到半天。

“吴法官,真是多亏了你们的帮忙,不然这事我们真不知道该怎么办!太感谢你们了!”拿着调解协议书,严某等人连连对承办法官表示谢意!

近年来,黄梅法院始终坚持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不断拓宽矛盾纠纷化解渠道,完善纠纷解决方式,满足人民群众多元、高效、便捷的纠纷解决需求,用实际行动诠释人民法官心系群众、司法为民的朴实情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