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梅法院:房屋权属起争议,法官巧解郎舅结

2025-08-27 15:12
来源: 民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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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法官耐心调解,让我们亲戚间不用撕破脸皮,这调解结果我们都认!”近日,黄梅法院民一庭成功调解一起物权保护纠纷案,该案的圆满化解不仅依法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让因房屋归属反目多年的郎舅二人解开了心结,彰显了司法智慧与温情。

这场跨越多年的房屋纠纷,源于一段亲情羁绊。据原告石某陈述,其与黄某系郎舅亲属关系,1990年他通过合法程序购得黄梅县杉木乡一处房屋,并依法办理公证手续,持有完整的公证书及原始购房凭证。2004年,出于亲情关怀,石某将房屋无偿借予黄某居住,未曾想这一借竟成了日后纠纷的导火索。2020年该房屋被鉴定为危房后,石某多次要求收回房屋自行处置,却遭到黄某拒绝。黄某主张该房屋已于2004年被自己以3000元价格购买。双方各执一词,昔日亲密的郎舅关系降至冰点。2025年7月,在协商无果后,石某诉至黄梅法院,请求法院判决黄某腾退房屋并支付占用期间的租金。

案件受理后,案件承办法官仔细梳理案情,精准锁定争议核心在于房屋权属的认定。考虑到双方特殊的郎舅亲属关系,以及事情发生已历时二十余年,若简单下判可能导致两人亲情彻底破裂,后续执行也可能面临阻力。承办法官决定以调解为突破口,努力在法律框架内修复亲情纽带。

承办法官首先采取“背靠背”的沟通方式,分别与双方促膝长谈。调解过程中,法官始终秉持法理情相结合的原则,既坚守法律底线,又充分考虑亲属关系的特殊性,向双方释明物权保护的法律规定,并阐明证据不足的法律风险,劝导双方理性和谐处理纠纷。经过多轮沟通,双方逐渐放下对立情绪,石某表示理解黄某多年居住产生的情感依赖和实际困难,黄某也作出让步。最终,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石某自愿补偿黄某一定金额,黄某则承诺于2025年年底前将房屋腾退给石某。

拿到调解书的那一刻,石某与黄某多年的隔阂烟消云散。这场历时数月的调解,既依法维护了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又通过合理补偿机制平衡了被告的实际居住权益,有效避免了强制执行可能引发的亲情破裂,获得了双方当事人的高度称赞,取得了良好的法治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