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嫁出去的女儿是泼出去的水,凭啥要我赡养父母?” 正是这一荒唐的错误观念,不仅让父女二人对簿公堂,还让被执行人王某面临司法拘留强制措施。最终,在司法权威的有力震慑下,王某主动付清了拖欠的赡养费,并承诺今后按时履行义务,让老人的晚年生活看到了希望。
这起赡养费纠纷的背后,是一位老人走投无路的晚年困境。申请人王某民因疾病致残,早已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唯一的儿子又因智力残疾无任何赡养能力,女儿王某本应是父亲晚年生活的依靠,却以“出嫁女不用赡养父母”为由,将法定赡养义务抛之脑后,对父亲的困境视而不见。在多次私下沟通无果、基本生活陷入绝境后,王某民无奈之下向黄梅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女儿支付赡养费以维持生计。
案件审理阶段,法院多次组织双方协商调解,希望通过柔性方式化解家庭矛盾。但王某始终坚持错误观念,拒绝作出让步,调解工作最终无果。法院遂结合案件实际,充分考量当地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标准、王某民的日常医疗与生活需求以及王某的经济承受能力,依法判令王某每月应向父亲王某民支付赡养费1600元,直至王某民终老。然而,判决文书生效后,王某却视若无睹,无视父亲的生存困境,公然挑战司法权威,始终拒不履行付款义务。
案件执行过程中,面对王某的消极抵抗,执行法官多次上门走访,向王某详细解读《民法典》中关于赡养义务的规定,明确告知“子女赡养父母是法定义务,婚姻状况绝非免责理由”,同时耐心劝导其换位思考,体谅父亲的晚年不易。但王某始终不为所动,一边固守 “出嫁女不用赡养父母” 的错误认知,一边以“赡养费过高”为由拒绝履约。在多次劝导教育无效后,执行法官决定对王某采取司法拘留15日的强制措施,这一举措成为打破执行僵局的关键。
在准备送医体检时,王某的强硬态度终于有所松动,在意识到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严重后果后,她主动向执行法官表示愿意支付赡养费。在执行法官的见证下,王某向父亲足额付清了拖欠至今年8月份的赡养费。考虑到王某的实际经济状况,双方还达成和解协议,协商将每月赡养费降至1000元,王某当场承诺今后会按时足额支付,绝不再拖欠。至此,这起涉老赡养费纠纷在法院的强力执行下圆满化解,老人的基本生活权益得到切实保障。
此案的顺利执结,不仅为申请人解决了“急难愁盼”,也充分彰显了黄梅法院维护弱势群体权益、捍卫司法权威的坚定决心。法律从不是“纸上条文”,对于任何试图逃避法定义务、挑战司法公信力的行为,黄梅法院将始终保持“零容忍”态度,以强制措施保障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法官提醒:尊老爱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赡养父母是子女不可推卸的法定义务,这一义务不因子女性别、婚姻状况、经济条件而发生任何改变。“嫁出去的女儿是泼出去的水”“出嫁女不用赡养父母”等传统错误观念,在法律与道德面前均毫无立足之地。无论子女是否成家,都应当从经济供养、生活照料、精神慰藉三个维度,为父母撑起安享晚年的 “保护伞”。希望广大群众能从本案中吸取教训,自觉摒弃错误观念,主动履行赡养义务,让“老有所养、老有所依”的美好愿景照进现实,共同营造孝老爱亲、崇德向善的良好社会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