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幼儿园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提高教师法律意识,筑牢校园安全防线,近日,黄梅法院行政庭法官助理项鹏慧以法治副校长身份走进县第二幼儿园,对幼儿教师进行普法宣传教育。
活动中,项鹏慧围绕《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对幼儿教师的义务来源与法律责任进行详细讲解,让幼儿教师了解监护人责任、教育机构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受到人身损害需承担的过错推定责任、学生在校园受到损害的赔偿规则等法律知识,同时结合典型案例深入阐明了幼儿园可能存在的风险、如何避免幼儿受到侵害以及不法行为带来的法律后果等内容,强调“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的“三位一体”的重要性,引导教师增强保护幼儿人身安全等方面的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注意在日常教学中提高幼儿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意识,为孩子们系好人生中的第一粒扣子。
教书者必先学为人师,育人者必先行为世范。将送法进校园的普法对象从学生扩大到教师群体,是黄梅法院普法工作的又一创新举措。此次普法宣讲活动进一步强化了师德师风建设,给教师综合素养注入法治力量,为创建平安校园、和谐校园、法治校园提供有力保障。
下一步,黄梅法院将积极深入推进“送法进校园”系列活动,通过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课,助推建设平安和谐的校园,为学生们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法治环境和教育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