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维护司法权威,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近日,黄梅法院深化“法院+公安”联动机制模式,成功对一名长期“躲猫猫”的被执行人刘某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彰显了司法机关打击拒执行为的坚定决心和高效执行力。
叶某与刘某合伙合同纠纷案,经黄梅法院一审判决,刘某应向叶某支付4313623元。该案上诉至黄冈中院后,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判决书生效后,刘某未按判决书确定的时间履行还款义务,叶某遂向黄梅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为逃避执行,多年来,刘某一直藏匿在外,踪迹难寻。执行法官在多次、多方联系无果后,依法对刘某采取网络财产查控和限制高消费措施,但案件执行仍无进展。
根据申请执行人叶某指控,在案件审理期间,刘某名下的一处房屋被列入拆迁范围,为躲避债务,刘某授意其儿子领取了1203493.6元房屋补偿款。据此,叶某向法院申请追究刘某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罪。在审查核实后,2024年11月,黄梅法院依法将叶某的申请材料及刘某涉嫌拒执的证据移送至县公安局,县公安局在审查后予以立案。
2025年3月14日,执行法官接到县公安局电话,称公安民警成功锁定了刘某的行踪,已将刘某传唤至南京当地公安机关。
闻讯后,执行法官即刻驱车疾驰南京,迅速控制刘某,并依法持搜查令对其居所展开了全面搜查。归途中,执行法官不断对刘某进行耐心细致的思想疏导与法律阐释,尽管多次严厉告诫并催促,刘某始终以经济困难为由,拒绝履行执行义务。
最终,执行法官依法对刘某采取司法拘留15日的强制措施。待司法拘留期满后,黄梅县公安局将对刘某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罪进行下一步刑侦工作。
“法院+公安”的高效联动,为推进切实解决执行难注入了强劲动力,有效震慑了被执行人的逃避执行,极大提高了执行效率。后续,黄梅法院将继续依托与公安机关建立的常态化联动机制,有效整合法院和公安的职能优势,在信息共享、查找被执行人行踪、打击拒执犯罪等方面紧密配合,打破信息壁垒、织密查控网络,持续保持打击拒执犯罪的高压态势,力争将更多的“纸上权益”兑现为“真金白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