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黄梅麻将”App开房聚赌,女子一审获刑并处罚金

2019-06-12 16:28
来源: 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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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黄梅法院对一起利用网络开设赌场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余某红利用微信组织人员在“黄梅麻将”App上进行赌博,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7年12月20日至2018年10月30日期间,被告人余某红以营利为目的,利用微信建立一个名为“嘴唇(符号)戒指(符号)嘴唇(符号)”的微信群,在拉拢人员进群后,组织群成员利用“黄梅麻将”App进行赌博活动。余某红利用App开设游戏房间,供群成员进房间参赌,游戏结束后,由积分第一名的参赌人员向余某红发送6元红包作为房费。余某红通过收取房费的方式获利5万余元人民币。  

2019年3月13日,余某红主动上缴非法所得50000元人民币。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余某红以营利为目的,通过建立微信群组织群成员在“黄梅麻将”App开设房间进行赌博,并从中收取开房费,获利达5万元,情节严重,其行为妨害了社会管理秩序,已构成开设赌场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余某红在犯罪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将违法所得50000元予以上缴,可以酌定对其从轻处罚。综合考虑被告人的犯罪情节,法院遂作出如上判决。

据悉,该案是黄梅法院审理的首例利用“黄梅麻将”App在网络上赌博的案件。黄梅法院对该案依法作出判决,给各种组织和参与新型赌博违法犯罪的行为,敲响了一记沉重的警钟。

法官说法:以营利为目的,通过邀请人员加入微信群,利用微信群进行控制管理,以在“黄梅麻将”App开设房间方式进行赌博,在一段时间内持续组织赌博活动的行为,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开设赌场”。余某红的行为构成开设赌场罪,应受到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