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过黄冈中院和黄梅法院的共同努力,化解了一起缠访10年的信访积案。
费某兵与蔡山镇某村委会土地承包纠纷一案,黄梅法院于2008年1月作出判决。判决生效后,费某兵因该村委会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法律义务,多次到北京、省、市有关部门上访,每逢各级“两会”、党代会必访。黄梅法院对该信访案件一直没有停止努力,由于费某兵诉求过高,致使此前一直未能解决。黄冈中院副院长夏冬华了解该案实际情况后,决定加大协调力度,积极寻求化解办法。黄梅法院代院长赵万平对此案非常重视,亲自督办相关领导协调处理,要求依法依规、用心用情做好双方当事人工作,务必尽快化解此案。
当日,夏冬华一行三人与黄梅法院副院长陈孔齐、执行局长何剑文、蔡山镇副书记梁成刚来到费某兵家中,以面对面沟通的交流方式,通过话家常、说情理、讲法理,对当事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进行心理疏导,认真释法明理,引导双方当事人进行协调。在多方努力下,双方就该信访案件达成一致协议,费某兵同意在协议履行后息诉罢访。至此,长达十年的信访积案最终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