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梅法院:酒后伤人惹纠纷,当庭履行止纷争

2024-06-20 16:56
来源: 城关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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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因把握不好饮酒的“度”,酒后失控、冲动行事,由此引发种种纠纷,甚至惹上“官司”。近日,黄梅法院城关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因酒后打人引发的身体权纠纷案,被告当场道歉并积极履行赔偿义务,获得原告谅解。

2023年10月,因朋友与原告王某有经济纠纷,被告汪某在醉酒时殴打王某,导致王某左耳受伤。王某当即报警,汪某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5天并罚款。事后,因听力受损,王某到医院就医检查,并住院治疗12天。经医生诊断,王某出现耳膜下陷等症状,后期还需治疗休养。因双方就赔偿事宜未达成一致意见,王某遂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对案情进行认真梳理,认为案件事实清楚,矛盾争议不大,通过一纸判决处理该案过于“生硬”,不便于实质性化解矛盾,遂在征得双方同意后就该案展开调解。

调解中,双方当事人对案件事实均无异议,但原告坚持诉求不肯让步,被告以其酒后意识不清及已受行政处罚为由请求减少赔偿。

围绕争议焦点,办案法官向原、被告双方详细讲解行政处罚民事赔偿及民事赔偿标准等相关法律知识。针对原告主张的赔偿项目,结合其提交的医疗账单证据,承办法官进行逐项确认计算、解释说明最终促成双方就赔偿数额达成调解协议。被告汪某当场向原告王某致歉,并履行了赔偿义务。双方握手言和,该案得以案结事了。

喝酒不可怕,但是酒后伤人“醉”不可恕,劝君遇事要冷静,凡事三思而后行。

后续,城关法庭将进一步贯彻落实“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要求,不断加大案件调解力度,提高案件现场履行率,最大限度促进案结事了,实现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