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梅法院执行局实行团队化办案模式

2019-06-18 09:57
来源: 研究室

为顺应司法改革和执行工作规范化、信息化的要求,优化整合司法资源配置,黄梅法院执行局打破传统的“执行一庭”“执行二庭”的部门式办案格局,开启以员额法官为主导的团队化办案模式。

按照额法官+法官助理(执行员)+书记员”的组建模式,该院执行局合理分配现有人员,组建了以1名员额法官办案核心3执行员为实施主体1名书记员为辅助力量四个执行团队。各执行团队负责执行各类实施案件及部分非诉案件、对口金融案件,由员额法官负责各团队的案件管理、审查、文书签发,当出现争议案件时,由各团队员额法官搭配组成合议庭进行讨论审理,形成了以员额法官为指令核心,以执行员、书记员为信息交换中枢的交互式协作执行方式。该模式既实现了分工明确、职责到人、团队协作,又有效提升了全局的办案质效,减轻了员额法官的工作压力。

以员额法官为主导的团队化办案模式的正式落实,是黄梅法院深化司法改革、细化落实执行办案责任制的要求,也是缓解当前“案多人少”矛盾,推进执行工作科学健康持续发展的需要。下一步黄梅法院加快完善执行团队及团队内部人员的绩效考核机制,激发执行干警办案积极性,提高干警创先争优意识,推动法院执行工作能动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