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判决这么快,不到两个月就下来了;对结果非常满意,判决很公正,感谢黄梅县法院迅速、公正处理我的案子!”在给黄梅法院民二庭法官陈吉寄送感谢信后,原告的法定代理人孙某还特地赶到法院将一面锦旗送到他的手中,当面表达自己真诚的谢意。

原告杨某和被告柯某均是被告黄梅县某小学三年级的在校学生,2017年10月31日下午,杨某在下课时背着柯某做游戏,由于操场地面花砖不平,杨某不慎摔倒,倒地后口部受伤。此后,杨某父母带领孩子在当地及武汉多家医院就诊,均被告知恒牙损坏,不能再长。2018年12月24日,司法鉴定评定杨某后续治疗费用为25000元。原告因向某小学索赔未果,遂于2019年1月4日将黄梅县某小学和柯某一同诉至法院。
孙某表示,孩子摔伤近两年,二被告一直在推卸责任,和学校对簿公堂实属无奈之举,这条维权之路,我们实在走得艰辛!陈吉法官细致、严谨的工作态度,专业、公正的职业素养,无疑是给我们吃了一颗定心丸。
从庭前调解到开庭审判,陈吉法官做了大量的调查和准备工作。经过陈吉一轮又一轮的细致查问,逻辑分明的论法举证,双方当事人最终就杨某在学校受伤的原因及受伤的损失达成一致。2019年3月11日,黄梅县法院判决黄梅县某小学承担事故80%的责任,赔偿杨某24336元;杨某与柯某分别承担事故10%的责任,柯某赔偿杨某3042元。目前,该赔偿款已履行到位。
百姓的认可,就是对黄梅法院工作最好的嘉奖和鼓励。在司法为民的道路上,黄梅法院一直砥砺前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永远是黄梅法院坚持不懈的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