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梅法院:涉企纠纷陷“两难”,法院调解促“双赢”

2024-07-23 11:10
来源: 独山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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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法庭多次帮我们公司主持调解,给公司发展争取了喘息之机。”近日,某公司作为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的被告,在拿着调解文书后向黄梅法院独山法庭致以谢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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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与某公司系长期合作关系,某公司经常在张某处购买混凝土所需的砂石,并下欠张某货款10万余元未付。在多次催讨未果后,张某遂诉至法院。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迅速翻阅案卷了解案情,并第一时间与双方当事人沟通联系,寻求最佳解纷方案。考虑到原告张某经营的小店急需资金周转,十余万的货款对其来说不是小数目,而被告某公司系辖区重要企业之一,目前经济压力较大,承办法官遂引导双方通过调解方式解决问题。

调解中,承办法官一方面从法理角度引导某公司积极承担支付货款的责任,另一方面从情理角度劝说张某理解被告公司的经营难处,引导其给予被告某公司一定的宽限期,建议双方都要放眼长远,认识到调解的益处及陷入纠纷僵局对自身的不利影响。

经过承办法官多番调解,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分期付款的调解协议,既保障了张某的合法权益,也为某公司缓解了资金压力,充分彰显了法官处理涉企纠纷的“速度”与“温度”。

涉企纠纷的双方当事人需要的不仅仅是一纸判决,有效促进双方和解,达成真正能化解纠纷的调解方案,才是真正的双赢。下一步,黄梅法院将继续贯彻“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工作理念,秉持能动司法理念,树牢为民司法宗旨,用司法为企业营造舒心、暖心、放心、安心的法治营商环境,以营商环境之“优”、促经济发展之“稳”,让各类市场主体真切感受到黄梅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坚定决心和务实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