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黄梅法院审结首例教育培训公司破产清算案

2023-05-19 15:28
来源: 营商办

近日,湖北省黄梅县人民法院依法作出裁定,正式宣告某教育培训公司破产。这是该院审结的首例破产清算案件,整个破产程序从受理破产清算申请到审理结案耗时不到2个月。

某教育培训公司于2019年7月经教育局批准设立,自2021年以来一直未开展教育培训。2023年3月,债权人程某因追索劳动报酬将该公司诉至法院。经法院审理查明,该公司负责人一直处于失联状态,公司办公场所人去楼空,公司长期停业未经营,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另查明,该公司涉诉案件3件,其中2件已审理完毕,办公设备等已抵偿给场地出租方。

案件审理过程中,案件承办法官“精准识别”,迅速启动“审转破”程序,引导程某申请破产清算。3月14日,黄梅法院正式裁定受理该破产清算案,并指定某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4月19日,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过网络视频会议形式召开,会上表决通过了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对三个债权人的债权按照40.145%比例进行了现金清偿,并向债权人释明了提高清偿率的相关法律规定和建议。5月11日,黄梅法院依法作出裁定,终结破产程序,正式宣告某教育培训公司破产。

该破产清算案件的成功审结,不仅保障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有效化解了区域社会风险,还营造了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黄梅法院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对简化破产案件审理程序、创新管理人选任方式等具体工作进行了大胆探索,以具体的实践操作积累了宝贵的经验,为依法推动“双减”政策下教育培训机构有序退出市场提供了可堪复制的参考样板,为后续审理同类案件提供了工作思路、奠定了坚实基础。

后续,黄梅法院将充分发挥破产审判职能作用,持续推动破产清算工作,进一步发挥市场机制的优胜劣汰机制,加速市场出清,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典型意义】近年来,教育备受全社会关注,校外教育培训市场的规模越做越大,各类民办学校(含教育培训机构,下同)如同雨后春笋般涌现,数量众多。因“双减”政策出台,监管趋严,民办学校面临严峻挑战。有些民办学校在这场洗礼中,遗憾退场。有的学校内部决定主动终止办学,有的因违法办学被吊销办学许可证或者因资不抵债无法继续生存而不得以被动终止办学。关于能否申请民办学校破产清算问题,司法实践中观点不一,操作也是不尽相同。民办学校破产清算案件虽较以前有所增多,但仍不常见,相关法律规定不完备,司法实践中可供参考的例子也比较少。民办学校退出市场,涉及教师、学生等众多利益关联方,诉讼案件多、信访压力大。黄梅法院审结首例教育培训公司破产清算案,通过“立、审、执、破”一体化办理、破产案件简化审、债权人推荐方式选定管理人、公益管理人制度等组合拳,加速推进破产清算,从受理破产清算到结案不到2个月时间,引导民办学校依法高效退出市场,教职工与公司债权债务通过破产清算得到集中、公平、合理、公正的解决,利益均得到最大化的保护,对民办学校通过破产清算有序退出市场进行有益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