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履行义务?黄梅法院发出《涉嫌拒执犯罪预告书》促执行

2024-08-20 10:49
来源: 执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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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行为已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请尽快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否则我们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近日,黄梅法院在执行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时,发出该院首份《涉嫌拒执犯罪预告书》促成案件达成执行和解,有效维护了申请执行人胜诉权益。

胡某与汪某因机动车交通事故产生纠纷,黄梅法院经审理后判决汪某应向胡某支付赔偿款16万余元。“官司”虽然打赢了,但汪某却耍起了赖,赔偿款一分未付胡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汪某送达了报告财产令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责令其限期报告个人财产状况并尽快履行法定义务,但汪某仍不为所动并叫嚣:“要钱没有,大不了把我拘留!”,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强制措施

在汪某被拘留期间,执行法官查询其个人财产发现汪某于判决生效后在个人财付通账户有大额资金交易明细,据此,执行法官认为汪某有能力履行但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在固定证据后,法院依法向汪某发出《涉嫌拒执犯罪预告书》,明确告知汪某其行为已涉嫌触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责令其在规定日期内履行义务,逾期未履行的,将依法其涉嫌拒执犯罪的线索移送公安机关侦查,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官,怎么拘留15天以后,还要追究我的刑事责任啊?我马上和胡某联系,马上来还钱!”在司法权威的有力震慑下,意识到事态危急汪某主动联系申请执行人胡某,在当场赔付了部分案款后,就后续赔偿与胡某达成和解协议

发出《涉嫌拒执犯罪告知书》是黄梅法院为打击涉嫌拒执犯罪所采取的一种预告措施,其目的在于敦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既贯彻落实了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有助于形成“自动履行为主、强制执行为辅”的工作格局彰显了法律权威司法温,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