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黄梅法院执行局开展“打财断血”专项执行行动,10天执结了5起涉恶财产刑案件,并拘留1名被执行人,执行到位罚金和违法所得共计304000元。
邹某霞、蔡某毛、柳某华、蒋某1、蒋某2等5名被执行人均系恶势力犯罪团伙成员,因犯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等罪行被黄梅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共计174000元,收缴个人违法所得共计130000元。
这五起案件立案执行后,执行法官迅速完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财产申报表以及开展财产调查等一系列工作,同时通过金融机构、不动产登记中心、车管部门等部门进行有效查控,对其名下可供执行财产进行查封和扣押。对暂无可供执行财产的案件,执行法官先后多次到被执行人居住地走访调查财产线索,约谈被执行人家属,围绕当前开展“打财断血”集中执行活动及拒不执行的法律后果进行释法明理。迫于法院采取强制执行的压力,该五起案件得以快速顺利执结。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入“深挖根治”关键阶段,黄梅法院不断加大“打财断血”的执行力度,对涉黑涉恶执行案件做到快立、快执、快结。下一步,黄梅法院将积极采取各种法律措施,充分运用冻结、查封、扣押等多种执行手段,进一步深挖财产线索,及时处置已控制财产,向黑恶势力犯罪分子亮剑,彻底摧毁其经济基础,有效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