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调解+家庭教育令,黄梅法院为首例涉未成年人民事支持起诉案“上保险”

2022-07-29 08:50
来源: 立案庭

近日,黄梅法院成功调解一起由县检察院支持起诉的未成年人精神损害赔偿案,并向未成年人监护人发出家庭教育令。这是黄梅法院受理的首例涉未成年人民事支持起诉案。

2021年5月至6月,未成年人小美(化名)被未成年人小丽(化名)等人采取限制人身自由、胁迫、强迫等手段,带至某酒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导致小美在该酒店内遭受不法侵害。事故发生后,小美由此产生厌学情绪,身心健康受到严重影响。因该酒店在接待小美、小丽等人入住时,未仔细核实其作为未成年人的身份信息,亦未及时联系其监护人,导致该事故发生。小美的母亲王某遂向县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希望通过民事诉讼程序向该酒店索要精神损害赔偿。

考虑到该案涉及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黄梅法院立案庭在收到案卷材料后高度重视,安排由审判经验丰富、擅长处理涉未成年人民事案件的立案庭庭长宛静处理该案。为保护未成年人隐私,避免事件影响扩大,承办法官认为该案宜调不宜审。在深入研讨案情后,承办法官多次与县检察机关、妇联、法律援助律师、被告酒店密切沟通,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一致协议,被告某酒店当即履行了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8000元的义务,使将该纠纷成功化解在庭审前。

虽然该案已达成调解协议、赔偿金也已履行到位,但在法官眼里,案子仍然没有完结。在承办法官看来,本应在校园享受花季时光的小美虽然遭遇了不幸,但她的未来仍有无限可能,她的不幸遭遇与其父母离异、家庭教育缺位有很大关联,如果不及时向其父母释法说理、阐明利害,督促监护人依法履行家庭教育职责,小美今后的成长过程依然存在误入歧途的隐患。7月22日,在黄梅法院诉讼服务大厅调解室内,在县检察院、妇联、法律援助律师的共同见证下,承办法官向小美的监护人发出了家庭教育令,责令其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和家庭教育职责,密切关注小美的生理、心理状况和情感需求,及时掌握其生活、学习、思想动态,引导其健康成长。在监护人的连声感谢声中,该案就此画上圆满句号。

切实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是人民法院的重要职责。下一步,黄梅法院将继续强化审判职能,广泛延伸司法服务触角,依托7月27日揭牌成立的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汇聚多方力量,合力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全力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