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前委派调解+司法确认”,共绘诉源治理好“枫”景

2024-11-12 09:12
来源: 五祖法庭、小池法庭
    浏览: 938

为深入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加强基层诉源治理工作,黄梅法院不断加大“诉前委派调解+司法确认”解纷机制适用力度,在有效控制民事诉讼案件增量,及时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同时,又为当事人节约了诉讼成本、减轻了诉累,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高效。

image.png

朋友借贷起纷争,委派调解化嫌隙

“没想到纠纷这么快就处理好了,如果对方再不按时还钱,我还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五祖镇人民调解中心,朱某拿着经过司法确认的裁定书后,当场对调解结果表示认可和满意。

洪某与朱某是相交多年的老熟人。因资金周转需要,洪某向朱某借款25万元。借款到期后,洪某仅偿还了20万元和部分利息,余款5万元一直未还。在多次催讨未果后,2024年10月底,朱某一纸诉状将洪某告到了五祖法庭。

对于案件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的案件,五祖法庭都会提前与乡镇调解委员会沟通,在诉前将案件委派乡镇调解委员会先行调解。该案被委托至五祖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后,承办法官也积极参与其中,经过多方发力、联动调解,双方当事人在五祖镇人民调解中心签订了调解协议,并向五祖法庭申请确认调解协议效力,为该纠纷画上休止符。

拖欠工程款,调解促和谐

因承包渔塘需要改造,凌某租用某机械公司的工程机械进行施工。施工完成后,凌某仅支付了部分工程款,下欠的158590元一直未付。期间凌某一直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拖欠工程款。无奈之下,某机械公司将凌某诉至小池法庭。

考虑到双方对拖欠工程款事宜并无争议,且双方已有过多次合作,调解基础较好,承办法官遂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将案件委派给分路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诉前调解。调解中,分路镇人民调解委员会邀请小池法庭共同参与指导调解,力争实质性化解纠纷。

“调解成功后,对方要是反悔怎么办?我还得再次到法院起诉,岂不是耽误我们的时间?”针对某机械公司的顾虑,承办法官耐心向双方当事人释明了“人民调解+司法确认”解纷机制的运行模式和优势,让其明白经过司法确认的人民调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力。经过多番协商,双方当场达成一致协议,并向小池法庭申请司法确认,于当天拿到裁定书。

“诉前委派调解+司法确认”模式的助力下,这两起纠纷从提起诉讼到调解成功,均耗时不过半个月,以高效率、低成本的调解实现了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充分彰显了非诉解纷机制程序少、解纷快、不收费、效果好的优势,收获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两起案件的成功化解是黄梅法院深耕诉源治理工作的一个缩影。下一步,黄梅法院将树牢能动司法理念,健全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努力实现“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目标,为基层社会治理提供更加坚实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