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维护“她”权益!人身安全保护令向“家暴”亮剑

2022-06-13 17:11
来源: 龙感湖巡回审判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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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依据当事人曹某的申请,黄梅法院龙感湖巡回审判点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为家庭暴力受害者筑起法律保护屏障,切实保护其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

申请人曹某与被申请人雷某系夫妻关系,因感情不和,曹某诉至黄梅法院龙感湖巡回审判点要求与雷某离婚。期间,曹某以雷某多次严重影响自身及家人正常生活,迫切需要保护为由,向法院请求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

接到申请后,承办法官吴慧对曹某的申请及提交的证据材料进行审查,随即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民事裁定:禁止被申请人雷某对申请人曹某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被申请人雷某威胁、骚扰曹某及其相关近亲属。如被申请人雷某违反上述禁令,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视情节严重,处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遭受家暴或面临家暴风险时,不要做‘沉默的羔羊’,应及时向所在地单位、居(村)民委员会、妇联组织寻求帮助,向公安机关报警,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人民法院永远是人民群众坚强的后盾和靠山!”案件承办法官提醒道。

后续,黄梅法院将继续立足审判职能,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多元化司法需求,以扎实有力的工作举措深入践行党员干部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宗旨,进一步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畅通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受理“绿色通道”,以司法手段为家暴受害者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