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尾号xxxx银行账户于9月23日汇入金额300000元……”随着“叮”的一声短信提醒,30万元赔偿款已成功汇入梅某账户,也为梅某与程某间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画下圆满句点。
房屋受损,诉讼维权
事情缘于房子。梅某与程某毗邻而居,程某家位于梅某房屋西侧。2019年10月,程某家房屋拆旧建新,在原址上改建七层砖混结构楼房。房屋建成后,程某在新房开设宾馆从事经营活动。2020年6月,梅某发现自家房屋内壁多处出现裂口,且逐渐向侧边倾斜,认为是程某新建房屋导致,双方遂起纷争。
经当地综合行政执法局协调,程某委托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对梅某的房屋进行安全鉴定。2022年10月28日,武汉某检测公司出具鉴定报告,综合评定梅某房屋受损与西侧程某建房行为存在主要因果关系,梅某的房屋构成C级危房。因房屋破损程度日益加剧,2023年7月14日,在梅某的委托下,湖北某鉴定公司又出具了房屋安全鉴定报告,综合评定原告房屋危险程度构成D级危房,建议停止使用。
梅某与程某就房屋赔偿事宜僵持不下,原本关系和睦的邻里,从此有了心结。在当地村委会、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调解未果后,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梅某向黄梅法院小池法庭提起诉讼,要求程某赔偿各项损失61万余元。
诉前调解,定分止争
因双方就导致梅某房屋受损的原因并无异议,主要就房屋赔偿金额无法达成共识,考虑到涉诉纠纷发生在邻里之间,为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缓和双方对立情绪,小池法庭积极引导双方通过诉前调解程序处理该案。为摸清房屋状况,承办法官多次前往现场勘查,对双方房屋位置、架构、土地原貌等情况进行勘验,并走访村委、群众了解事情原委。
“我和老伴年纪大了想在家养老,没想到现在房子成了危房,我要求程某解决我房子的问题!”梅某指着墙壁上的裂缝说道。
“梅某家的房子是上世纪建的老房子,开口就找我要60多万的赔偿,这真是狮子大张口!”
“我可以不要赔偿,只要程某能把我的房子恢复原样!”
……
调解中,两人你一言我一语地诉说各自想法。
“房子受损已是事实,如何解决问题才是接下来的重点。程某的确要承担赔偿责任,但怎么赔偿、赔偿多少,也不是梅某一人说了算!”承办法官适时开腔,堵住了双方互相指责的“炮火”。
“梅某房屋的价值需要专业的司法鉴定机构作出认定,但司法鉴定的周期太长,拖个一年半载都有可能,而且鉴定费用高昂,我建议你们双方拿出调解诚意,尽快案结事了,早日让梅某一家的生活步入正轨,也不影响程某的宾馆经营。”在承办法官苦口婆心的劝说下,双方坐下来面对面商谈赔偿事宜。
“老梅,你家房子受损也不是我们故意所为,房子本身也老旧了,而且我知道你们夫妻要去外地带孙子,不在家常住,看在我们多年邻里交情的份上,希望你们让让步,只要赔偿金额合适,我愿意当场把钱给到位。”被告程某主动向原告梅某服了软,梅某的态度也缓和了不少。
当场履行,握手言和
承办法官抓住时机,不断从情、理、法角度,为双方当事人进行剖析,以期找到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平衡点。经过多番协调斡旋,双方最终商定由程某一次性赔偿梅某三十万元,并签订调解协议。
协议达成后,程某当场向梅某转账支付了三十万元赔偿款,梅某亦出具收条予以确认,并承诺此案了结,双方握手言和。
该案的成功调解是小池法庭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诉源治理的生动实践。下一步,小池法庭将继续发挥化解矛盾纠纷、推进基层治理的“桥头堡”作用,使矛盾纠纷更好、更快化解在基层,为基层社会治理、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