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为扎实推进扫黑除恶工作再加速,保障刑事案件被告人的生命安全和诉讼权利,4月10日下午,黄梅法院通过“云间”法庭远程视频系统,四地连线隔空开庭审理一起被告人石某涉嫌寻衅滋事罪、抢劫罪刑事再审案。
该案是黄梅法院刑事案件“云审判”的第一案。与之前“云开庭”审理的民事案件不同,此次法庭现场只有法官和书记员,公诉人在检察院远程支持公诉,被告人在浠水看守所提讯室“云出庭”,辩护人在武汉家中参与庭审,诉讼参与人分处四地,以远程视频系统将黄梅县、浠水县、武汉市等地连成一个完整的庭审现场,庭审所有环节均通过线上视频对话进行。
在合议庭的主持下,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程序有条不紊地进行,整个庭审过程完整流畅,声音、画面清晰,庭审秩序严肃规范、节奏紧凑。因该案案情复杂,合议庭将择期宣判。
为切实做好疫情期间的刑事审判工作,黄梅法院积极转变办案方式,主动加强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的沟通联络,将案件庭审开在线上,既有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又破解了在特殊时期开展刑事审判工作的难题,实现了疫情期间惩戒犯罪“不缺位”。下一步,黄梅法院将大力推进互联网庭审常态化,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刑事审判工作,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