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梅法院:情理法理融合调解,好聚好散护未成长

2024-06-21 17:07
来源: 孔垄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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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离婚已成定局,与其争得面红耳赤,不如各退一步,好聚好散才是成年人处理感情最理智的方式,也是保护未成年子女身心健康的最佳方式。

近日,黄梅法院孔垄法庭成功调解一起离婚纠纷案承办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就子女抚养和债务承担等关键问题达成共识,有效缓和了矛盾,尽可能减少离婚对未成年子女带来的负面影响

夏某张某于2009年12月27育有一子,并在同年12月30日正式登记结婚。婚后,双方因性格不合沟通不畅导致夫妻感情逐渐破裂。自2017年起,两人开始分居,婚姻关系陷入僵局。

“法官,这是我第三次起诉离婚了。请判决我们离婚吧,我无法再和张某生活下去了只希望得到儿子的抚养权,其他我什么都不要

“既然夏某铁了心要离婚,那就离吧。之前考虑到儿子,我一再忍让。却反复提出离婚,伤害我们这个家庭,现在还有脸要儿子的抚养权?儿子都多久没见过她了?

该案诉至孔垄法庭后,案件承办法官迅速与双方当事人取得联系,了解各自想法和诉求。鉴于原、被告双方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均有强烈要求,承办法官认为轻率判决可能加剧双方冲突,对孩子成长也会造成不利影响,遂以孩子的最佳利益为出发点,引导双方到法庭面对面进行调解。

随着调解进程的深入,双方情绪逐渐和缓,更加理性地表达了各自诉求。虽然承办法官努力促使和解,双方仍然坚持离婚。因此,调解工作重心转向实现双方和谐分手好聚好散

“虽然你们的夫妻感情已破裂,但作为父母,你们仍需要共同承担孩子的抚养与教育责任,不能让孩子的学习生活受你们离婚影响。”在详细了解了未成年子女的生活学习状况后,承办法官通过情法相融的疏导,引导双方解开心结靠拢诉求,并最终转化为实际可行的调解方案

破镜虽难重圆,但爱可以以更好的状态重现。离婚纠纷中往往涉及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多方面问题,孔垄法庭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始终尽最大努力调解双方好聚好散,在保障当事人婚姻自由的前提下最大化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