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梅法院:缓交诉讼费纾企困,庭前调解解企忧

2024-08-22 10:52
来源: 龙感湖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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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我来交诉讼费了,被告支付的部分货款已经到账了,我们公司账户有钱了,按照约定诉讼费由我们来承担。非常感谢法官从中调解,帮我们解决纠纷,追回货款。近日,黄梅法院龙感湖法庭一起涉企买卖合同纠纷案中准许原告企业缓交诉讼费,让企业在打官司的过程中“轻装上阵”,并及时促成双方企业达成庭前调解。

原告某商砼公司因多笔工程款未收回,公司经营面临资金周转困难,无力预交案件诉讼费。在承办法官的指导下,原告企业向法庭提交了缓交诉讼费用申请书与《诉讼费用交纳承诺书》。为帮助企业渡过难关,法庭开通涉企案件“绿色通道”,快速受理该案,并在详细了解企业经营状况,认真审查公司提交的申请和相关资料后,依法准许原告企业缓交诉讼费。

案件受理后,考虑到原、被告双方均系民营企业,若是简单依法一判了之,不但损害了被告企业信用,还会影响被告企业的生产经营,可能导致原告的权益无法兑现,承办法官先后多次通过电话与双方企业取得联系,引导双方通过调解方式处理纠纷。

为减轻企业诉累,“放水养鱼”助力企业渡过难关,承办法官的调解工作做了一遍又一遍,双方企业也由最初的剑拔弩张逐渐转变为和气商谈。在承办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双方最终达成分期还款的调解协议。根据调解协议约定,原告企业在收到被告支付的部分货款后,第一时间联系法庭交纳了案件诉讼费。

为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畅通服务企业渠道,黄梅法院不断加大涉企案件救助力度,对符合条件的企业依法实行案件受理费缓、减、免政策,今年以来共为29家涉案困难企业缓交诉讼费用46万余元,缓解困难企业诉讼成本和压力。下一步,黄梅法院将继续能动履职、主动作为,加大涉企案件服务力度,对符合条件的企业依法适用案件受理费缓减政策,解困难企业燃眉之急,为企业构建有温度的法治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