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动“枫桥法治夜校”!黄梅法院以普法创新破题诉源治理

2025-09-03 16:00
来源: 政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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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桥经验”遇上新时代普法需求,当司法智慧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一场关乎诉源治理的普法创新实践在黄梅法院启动。9月2日,黄梅法院召开“枫桥法治夜校”培训课件编写工作部署会,为打造具有黄梅法院特色的普法品牌、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按下“快进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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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陈新明主持会议,党组书记、院长陈孔齐出席会议并讲话,党组成员、副院长刘茂华,审委会专职委员王耀文,各部门负责人及青年读书班成员齐聚一堂,共商课件编写新策略,共话基层普法新路径。

会议指出黄梅法院立足县域治理实际,创新打造“枫桥法治夜校”,绝非简单的普法形式创新,而是将司法职能与基层治理深度融合的有力举措,具有法治宣传的“主阵地”矛盾调解能力提升的“加油站”诉源治理与乡村振兴的“助推器”三重核心定位

会上,刘茂华详细解读了《黄梅县人民法院“枫桥法治夜校”培训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了“枫桥法治夜校”培训课件编写组的组织架构与职责分工。方案提出,将整合全院青年干警骨干力量,组建劳动争议、金融合同、婚姻家庭、物业管理合同、未成年人保护等六个专业宣讲团队,采取“乡镇巡回宣讲+群众按需点单”的授课模式,计划实现全县乡镇普法宣讲全覆盖,力争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切实提升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普法课件不是冷冰冰的法律条文堆砌,必须接地气、有温度,让群众听得懂、用得上、记得住。”在课程编写讨论环节,参会人员围绕课程实用性、课程目标、针对群体、课程框架、授课形式等关键问题展开热烈研讨,碰撞出思想火花。

王耀文以指导老师身份对课件编写工作提出要求。他强调,深入推进“枫桥法治夜校”,既是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具体实践,也是青年干警锤炼本领、服务群众搭建的重要平台。青年干警要以此次课件编写为契机,深入研究基层治理中的新情况、新问题,跳出“就案办案”的思维定式,将司法实践经验转化为生动的普法内容,在思考中创新观点,在实践中解决问题,在服务基层中实现自我突破,为基层社会治理注入源源不断的法治动能,以青年之力助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

大河法庭负责人严真真作为“未成年人保护”版块课件编写小组组长,结合基层司法实践分享了课程设计思路。她动情地说:“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针对未成年人群体的普法教育,绝不能停留在‘教孩子懂法’的表层,更要通过课程搭建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保护桥梁。我们计划将未成年人犯罪预防、自我保护技巧、家庭教育责任等内容融入课程,用本土化案例唤醒保护意识,让‘不犯罪、会自护’的理念伴随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每一步。”

如何让“枫桥法治夜校”真正成为基层治理的“金字招牌”,避免流于形式、走过场?陈孔齐院长从“怎么看、怎么干、怎么保障”三个维度提出明确要求。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枫桥法治夜校”的重要意义全院上下要将“枫桥法治夜校”作为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服务基层治理大局的重要任务,摒弃“任务式”“应付式”思维,充分认识到这是法院延伸司法职能、参与社会治理的创新之举,是提升群众法治素养、减少矛盾纠纷的务实之策,更是锻造高素质干警队伍、展现法院担当的成长之路。

二是聚焦关键环节,全力打造高质量普法品牌要在“精、准、实”三个字上下功夫:“精”即精品意识,每个课件都要经过反复打磨、层层审核,确保内容准确、案例典型、形式新颖;“准”即精准对接,建立“需求调研——课程开发——效果反馈”的闭环机制,根据乡镇需求、群众反馈及时调整课程内容与授课方式;“实”即注重实效,将“枫桥法治夜校”与巡回审判、诉前调解、司法救助等工作有机结合,让普法成果转化为矛盾化解实效。

三是强化统筹协调,为夜校建设提供坚实支撑要建立“党组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干警全员参与”的工作机制,将课件编写、宣讲授课等任务纳入干警绩效考核,激发全院干警的参与热情;要加强与乡镇党委政府、村(社区)、学校等单位的沟通协作,形成普法合力;要加大宣传力度,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枫桥法治夜校”的工作成效与典型案例,营造“人人学法、人人懂法、人人守法”的浓厚社会氛围。

此次部署会的召开,标志着黄梅法院“枫桥法治夜校” 建设正式进入实质性推进阶段。下一步,黄梅法院将以此次会议为起点,凝心聚力、真抓实干,全力打造内容优质、形式新颖、群众喜爱的普法课程,让“枫桥法治夜校”成为传播法治声音、化解矛盾纠纷、服务乡村振兴的重要平台,为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法院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