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梅县:法院院长开庭审案 检察院检察长出庭公诉

2018-04-08 09:15
来源: 黄梅县人民法院
作者: 吴干东 吴英

近日,一起抢劫、抢夺案件在黄梅县法院刑事审判庭开庭审理,由该院院长胡启旺担任审判长,黄梅县检察院检察长肖波出庭支持公诉,多名法官助理旁听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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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6月至8月,被告人聂某伙同他人在多个小商店抢劫、抢夺香烟,涉嫌一起抢劫罪、四起抢夺罪,被黄梅县检察院提起公诉。在庭审中,审判长胡启旺运用扎实的专业知识、娴熟的审判技巧驾驭了整个庭审,经过了法庭陈述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环节,控辩双方展开充分辩论,案件事实得以厘清,该案经合议庭合议后择日另行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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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黄梅县法院院领导主持庭审已成为常态,是进一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落实入额院领导带头办案并对案件终身负责的重要举措之一。院领导开庭审理案件既有利于了解和掌握审判工作动态,又能发挥表率和示范引领作用,也起到了“以老带新”的重要作用。通过组织青年法官助理旁听庭审,让法官助理现场学习审判技巧、积累法庭经验,强化青年干警队伍建设,为黄梅县法院更好发展积蓄新的蓬勃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