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现场观摩!黄梅法院顺利召开瑞坤旅游公司第一次债权人大会

2024-09-05 16:40
来源: 民二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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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4日,黄梅县瑞坤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坤旅游公司”)第一次债权人大会在黄梅法院第一审判庭顺利召开。活动特邀全国人大代表陈燎原、县政协委员高芳现场观摩,债权人、债务人、管理人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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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坤旅游公司系黄梅县柳林乡老铺村招商引进的企业,公司先后投资1.4亿元建设柳林玫瑰谷生态旅游风景区,包含玫瑰谷漂流、龙池河大峡谷、伊甸园玫瑰观光三大景区,在当地具有极大影响力。近年来,由于公司管理人员经营不善,导致企业经营举步维艰。在公司法定代表人因刑事犯罪锒铛入狱后,公司股东分崩离析、销声匿迹,公司陷入资不抵债的债务危机,相关债权申报948笔,涉及债权人873人,申报债权金额高达1.1亿余元,其中法院系统中以该公司作为被执行人的执行案件达13件

因企业资产处置难,债权人的权益一直没有兑现,导致13件执行案变成“难案”,债权人重复信访、越级上访时有发生。案件执行过程中,黄梅法院执行局依法向该公司发出了《执破融合破产预警告知书》。2024年6月28日,债权人吴某向法院提交了《执破融合审查申请书》,申请法院对该公司执行转破产。7月20日,黄梅法院通过“竞争+摇号”方式选任了黄冈乾顺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为瑞坤旅游公司管理人

为顺利推进破产重整进程,有效化解信访纠纷和执行纠纷,黄梅法院高度重视,多次召开府院联动联席会,制定“立、审、执、破”一体化运行机制,将执行程序与破产程序深层次融合。合议庭成员在党组成员、副院长周伟的带领下多次到企业走访、勘查情况,召集管理人及相关人员就破产事项进行会商,要求管理人对债务人财产要摸清,债权人债权要澄清,最大限度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经过合议庭的多番协调和督促指导,管理人快速组建了工作团队,制定了相关规章制度,有序开展债权申报与登记工作,为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做好了充分的准备工作。

债权人会议上,合议庭宣读了破产案件受理裁定、指定管理人决定和指定债权人会议主席决定,管理人就执行职务工作、债务人财产状况、债权申报及审核情况等进行了报告,债权人表决通过了《财产管理及变价方案》《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管理人报酬方案》《瑞坤公司重整计划草案》。

“此次债权人会议程序严谨、过程规范、公开透明,体现出合议庭和管理人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既充分保障了债权人的参与权、知情权、决定权,也为接下来企业破产重整工作的顺利推进奠定了坚实基础,给债权人吃下了一颗‘定心丸’。”会议结束后,参与现场观摩的全国人大代表陈燎原肯定地说道。

下一步,黄梅法院将继续坚持能动司法,充分发挥破产审判职能作用,督促破产管理人依法履职尽责,持续提升破产案件各项工作的完成质效,确保破产案件工作高效、有序进行,切实维护好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