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梅法院:“打财断血”进行时,执行发力显成效

2019-12-11 10:35
来源: 政治部

12月10日凌晨6点半,天刚拂晓,黄梅法院执行团队已整装待发,在寒气逼人的冬日踏上“扫黑除恶、打财断血”的执行道路。

被执行人王某新作为恶势力犯罪集团的首犯和组织者,因犯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强迫交易罪、非法拘禁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7000元。从判决生效到立案执行,王某新及其家属一直拒不配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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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吴某军作为以余某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中的重要成员,因犯开设赌场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对其违法所得3万元予以追缴。其家属在缴纳1万元罚金后,对余下的5万元罚金和违法所得一直拒不履行义务,且吴某军及妻子名下均无可供执行财产。

为进一步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掘进,巩固专项斗争阶段性成果,有效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经济基础,黄梅法院高度重视涉黑恶财产刑案件,克服人难找、财产难控等执行困难,迅速采取执行措施。

在当地村镇干部、派出所干警的见证下,黄梅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王某新、吴某军的房屋进行搜查。在装修精致的王某新家中搜出大量银行卡及一份购房合同、一辆小轿车;在吴某军家中搜出大额现金和存取单据,“你们敢动我一分钱,今天我就死给你们看!”在事实面前,吴某军的母亲依然胡搅蛮缠。

经过清点,执行干警依法对王某新的小汽车和购房合同、吴某军的5万元现金进行了查封扣押,并开具扣押财产清单。

此次“打财断血”专项执行活动进一步摧毁了黑恶势力的“造血”功能,铲除了黑恶势力赖以生存的土壤,下一步,黄梅法院将继续凝聚工作合力,穷尽执行措施,做到“打伞破网”与“打财断血”同步,查人寻物与查找线索同步,确保“打财断血”专项执行行动取得更大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