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县政府有关有序推进复工复产的通知要求,本院决定恢复办公秩序。为继续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本院诉讼服务中心暂不对外开放,现将相关立案事宜通告如下:
一、当事人和代理人可直接进入黄梅县人民法院官方网站、黄梅县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点击“网上立案”,进入界面后,按提示要求进行立案,咨询电话0713-3830529,0713-3830533。
二、当事人和代理人可以通过“湖北移动微法院””湖北电子法院”提起民事和执行立案,并以邮寄方式提交书面纸质材料。
三、具体操作方法如下:
1.湖北移动微法院(微信)
(1)登录湖北移动微法院小程序,点击我要立案按钮;
(2)选择立案法院 黄梅县人民法院;
(3)填写相应的申请人信息并上传相应的诉讼材料;
(4)点击提交申请,完成网上立案。
2.湖北电子法院
http://119.97.184.53:8000/wsfy-ww/login/pro.htm?fy=2332(网址)
操作指引:
(1)登录湖北电子法院首页,点击网上立案;
(2)点击网上立案按钮进行立案;
(3)选择受理法院 黄梅县人民法院,填写相应的申请人信息;
(4)上传相应起诉材料;
(5)预览填写的信息,提交立案申请。
3.邮寄立案
不便网上立案的,请将立案所需的资料通过快递寄到黄梅县人民法院,并在邮件封皮上注明“邮寄立案”和准确的联系方式。邮寄地址:黄梅县晋梅大道人民法院,立案庭收,联系电话0713-3830529,0713-3830533。
特此通告
黄梅县人民法院
2020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