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车“表”里不一?黄梅法院释法明理促诚信交易

2026-04-08 15:27
来源: 小池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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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汽车消费市场的日益活跃,二手车凭借其高性价比优势,受到越来越多消费者的青睐。然而,信息不对称、车况不透明等问题也随之而来,其中“调表车”更是消费者维权的“重灾区”。近日,黄梅法院小池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因二手车里程表被篡改引发的买卖合同纠纷,为消费者依法维权提供了有益借鉴。

案情回顾:购车后发现里程“缩水”,消费者再次起诉

原告何某因生活所需,从被告王某处购买了一辆二手新能源汽车,并顺利完成过户。交易后不久,双方因车辆电池性能问题产生过一次纠纷,并达成调解。在后续用车过程中,何某又发现车辆仪表盘显示的行车里程与实际行驶数据存在巨大出入该车里程表曾被人为篡改,真实行驶里程远超表显数据。于是,何某再次将王某诉至法院,要求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争议焦点:真实里程如何认定?责任由谁承担?

案件审理过程中,双方围绕“如何认定车辆真实里程及责任承担”展开了激烈交锋。

何某向法庭提交了车辆在4S店维修时的工单记录,证明该车在维修时记录的里程数,远高于购车时王某所展示的表显里程,以此主张车辆存在“调表”事实。

王某则辩称,双方此前因车辆问题已达成调解,自己赔偿何某300元后,何某已承诺不再就该车任何问题向其主张权利,且该车系从案外人处购得后转卖给何某,自己对“调表”一事并不知情。同时指出何某提交的4S店工单未加盖公章,不具备证明效力,并非专业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报告,不能直接证明车辆系“调表车”,何某应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

法院审查:释法明理破僵局,调解促成握手言和

法院经审查认为,行驶里程作为二手车的核心车况信息,直接关系到车辆的市场价值与使用性能。何某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达成的调解协议,不能阻却其在发现“调表”这一新的重大瑕疵后,依法另行主张权利。

针对证据效力问题,法院指出何某提供的4S店维修工单,虽然形式上未加盖公章,但4S店作为正规车辆售后服务机构,其维修记录属于书证范畴。结合工单记载的里程数据与购车时表显里程之间的巨大反差,已能够初步反映车辆里程可能存在异常。不过,该证据并非专业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意见,且缺乏其他直接证据佐证系人为“调表”,依据民事诉讼“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何某主张车辆为“调表车”的证据尚不充分。若要准确认定“调表”事实及具体里程差额,需申请专业鉴定机构对车辆ECU(电子控制单元)等核心系统进行数据鉴定。

考虑到司法鉴定周期长、成本高,可能进一步加剧双方诉累,为实质性化解纠纷,法官并未贸然启动鉴定程序,而是采取“释法明理+利益衡平”的调解策略。法官向双方明确指出:即便不依赖鉴定结论,王某作为经营者,未能提供完整、连续的车辆历史数据链,亦未尽到审慎核查义务,存在过错;何某主张王某“明知调表而构成欺诈”、要求“退一赔三”的诉求,证据尚不充分,法律支持难度较大。

在查清事实、释明法律风险的基础上,法官引导双方回归理性,寻求利益平衡点。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王某承认在车况核查上存在疏忽,同意向何某支付一定数额的赔偿款以弥补损失;何某放弃其他诉求。案件得以圆满审结。

法官提醒:购车擦亮眼,交易重诚信二手车交易中,行驶里程是决定车辆价值、评估车况的核心指标之一,直接关系到车辆的性能、使用寿命及市场价格。然而,“调表”却成为部分不良商家牟取非法利益的惯用伎俩。

消费者在购买二手车时务必增强防范意识和证据意识交易前,选择正规、有资质的交易平台,尽可能通过多渠道查验车辆的维修保养记录、保险出险记录及事故历史。对于新能源汽车,要特别关注电池健康度、充放电循环次数及后台原始数据。交易时,与经营者签订内容详尽的书面合同,明确约定车辆基本状况、真实里程、质量保证及违约责任等关键条款。交易后,妥善保管购车发票、合同文本、检测报告、沟通记录等全部证据。一旦发现权益受损,应及时通过协商或诉讼等方式依法维权。

同时也告诫广大二手车经营者诚信是经营之本。任何企图通过隐瞒、欺诈手段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不仅违背商业道德,更将承担沉重的法律代价。唯有恪守诚信原则,真实、全面地披露车辆信息,才能赢得市场和消费者的信任,推动二手车市场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