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黄梅县人民法院致广大市民的一封信

2023-05-06 10:53
来源: 营商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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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朋友们:

大家好!为助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打造优质高效营商环境,黄梅县人民法院于年初印发了《关于涉民营企业案件自动履行信用修复激励机制实施办法》。如您本人或亲友创办的企业在法院裁判生效后能自动履行,我会给予肯定和司法信用激励;如您本人或亲友创办的企业已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现愿意主动履行义务,或与对方当事人自行和解履行完毕,及时到法院提交申请在审查评定后开展相关信用修复工作,给涉诉企业提供平等参与市场竞争的机会。

诚实守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企业立业之根本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行为既损害司法公信和法治权威、影响社会诚信,失信被执行人也将受到司法拘留、列入失信名单、限制高消费等惩戒,情节严重的拒执行为还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在诉讼全过程推动涉案民营企业主动修复失信行为和使用信用修复,能有效实现当事人胜诉权益和民营企业正常经营权益、生存权益的有机统一,有利于进一步释放经营主体内生动能与发展活力,以“降本增效”助力企业“加速快跑”。

后续,黄梅县人民法院将继续立足审执职能,主动担当作为,以优质、高效、贴心的司法服务,着力营造“失信者寸步难行、守信者一路畅通”的良好社会氛围,护航企业健康有序发展。

感谢对法院工作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黄梅县人民法院

2023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