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没想到鉴定、调解连着来,不到两个月就拿到了赔偿款,法院的工作效率太给力了,太谢谢你们了!”近日,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的当事人庄某在收到赔偿款后,特意致电黄梅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法官表示谢意。
事情还得从两个月前说起。2024 年3月18日,庄某到黄梅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咨询起诉事宜。经过窗口工作人员与其沟通了解到,庄某此前遭遇了交通事故,因与肇事方王某及保险公司就赔偿事宜未达成一致,遂准备通过民事诉讼途径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在这场交通事故中我受伤严重,对方却只想出几万块钱了事。我觉得自己的伤情构成了伤残,本来想自己去找鉴定机构做鉴定,但又担心作出的鉴定结论没有法律效力。”在了解到庄某的顾虑后,工作人员向庄某介绍了法院的 “诉前鉴定+诉前调解”机制。
“诉前鉴定是把司法鉴定程序前移到诉前阶段,这样有助于厘清责任,促成双方达成诉前调解,而且诉前鉴定得出的鉴定结论在诉讼中同样具有法律效力。”工作人员耐心细致地为庄某分析利弊,告知其如果直接选择诉讼程序,在经过开庭、鉴定、判决、上诉等程序后,可能需要半年甚至更长时间才能获得赔偿,而通过“诉前鉴定+诉前调解”机制处理纠纷,不仅耗时短,还能节约诉讼成本。
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诉讼服务中心将此案委托道路交通事故多元化解中心先行诉前鉴定和诉前调解,庄某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提交了诉前鉴定申请书及相关鉴定材料。
鉴定结果显示,庄某构成十级伤残。结合鉴定结论,承办法官组织双方开展诉前调解,耐心细致地做好当事人的疏导工作。根据双方提出的诉求,承办法官针对其中的差异部分进行释法明理,同时依据民法典、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司法解释等法律法规,向双方当事人释明了具体的赔偿标准,使庄某对自身的诉求有了合理预期,王某和保险公司对自己的责任也有了清晰认识。
经过多番协调沟通,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调解协议,王某当场履行了赔偿责任,保险公司也承诺将在履行完公司内部审批手续后,尽快将赔偿款打到庄某账户。
从庄某到法院咨询起诉,到通过“诉前鉴定+诉前调解”程序化解纠纷,顺利拿到赔偿款,整个过程耗时不到2个月。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和诉讼体验获得了当事人的高度好评。
自2023年8月起,黄梅法院以“诉前鉴定〞为切口,探索推行“诉前鉴定+诉前调解”机制,将鉴定从“诉中”移到“诉前”,是进一步健全一站式多元纠纷解决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持续深化诉源治理、促进诉调对接工作深入开展的又一举措。
“诉前鉴定解决了法官零星办理鉴定,导致程序启动慢、鉴定周期长等问题。哪怕鉴定结果出来后,案件没有调解成功,转入了诉讼程序,诉前鉴定已提前明确了双方当事人诉讼请求,为后续案件的繁简分流提供有效依据,为案件的精准、高效审理打下基础。”立案庭庭长宛静介绍到。
截至目前,黄梅法院依托“诉前鉴定+诉前调解”机制为57起纠纷的实质性化解按下了“加速键”。后续,黄梅法院将继续积极探索“诉前鉴定+诉前调解”多元解纷机制建设,促进鉴定与调解深度融合,有效减少司法程序的空转,进一步巩固和深化诉源治理,实现从末端治理向源头治理的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