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梅法院开展“春雷行动”专项执行活动

2019-04-01 09:02
来源: 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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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黄梅法院拉开“春雷行动”专项执行活动序幕,主要针对涉民生、金融案件开展执行,并将旧存案件和终本案件列入清理范围。活动当天,黄梅法院共出动警车5台,执行干警20余人。

执行路上阴雨连绵,雷声阵阵,干警们丝毫没有放松懈怠,一直冒雨奔波在寻找“老赖”、送拘“老赖”的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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躲避执行压力大,主动了事一身轻

2017年6月3日,李某以46万的价格将2处商铺出售给於某,於某支付购房款后,李某却一直未能交付房屋。后李某同意退还於某交付的购房款并赔偿相应的损失合计50元,经法院调解,由李某2018年630日前一次性付清上述款项。还款期限届满后,李某未按约定还款,还一直躲避法院执行。自年初黄梅法院“执行风暴”行动开展以来,听到风声的李某如惊弓之鸟,在得知法院要开展“春雷行动”后,迫于压力的李某当天主动到法院与於某进行协商,表示愿意将其名下2套房子拿来抵债,并与於某签订了和解协议。

软拖拒执行,送拘后才打算还钱

为工程建设需要,许某向黄梅某银行贷款5万元,借款到期后,银行多次向许某讨要贷款,许某均以手头紧张为由拖延,且拒收法院送达的文书,拒不申报其名下财产。“春雷行动”当天上午,执行干警成功将许某控制住,并将其移送拘留所执行司法拘留。当天下午,许某家人主动联系承办法官,表示尽快筹齐欠款。

讲义气不讲诚信,果断送拘没商量

霍某与王某系亲戚加邻居关系。2013年6月30日,王某帮案外人徐某向霍某借款115000元,由王某出具借条。期间,王某先后向霍某还款共计1万5千元,并承诺在徐某还钱后,会将下欠借款还清。然而,徐某一直潜逃在外,了无踪迹。霍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王某却辩称“借条是我出具的,钱不是我拿的”,一直以没钱为由拒绝履行支付义务。目前,王某已被送至拘留所拘留。

 

截止当天下午3时,此次活动共突袭11个被执行人住所地,送拘3人,执结案件1件。“春雷行动”是黄梅法院继定制“失信彩铃”后攻坚执行的又一重大举措,下一步,黄梅法院将以此次行动为契机,不断加大执行力度,继续创新执行模式,凝心聚力打好执行攻坚战,奋力夺取“基本解决执行难”战役的最后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