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梅法院:巡回审判进乡村,审判普法同推进

2022-04-21 11:53
来源: 独山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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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方便当事人诉讼,增强群众法治安全意识,4月20日下午,黄梅法院独山法庭将庭审现场“搬”至巡回审判点独山镇尤詹村,就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进行巡回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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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9月24日,尤某驾驶无牌四轮电动车往独山街方向行驶时,不慎将站在路边的程某撞伤。事故发生后,程某被紧急送往黄梅县人民医院住院治疗。经黄梅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认定,由尤某承担此次事故全部责任,程某无责任。因双方就赔偿事宜协商未果,程某遂将尤某诉至法院。

该案在独山法庭受理后,承办法官认真查阅卷宗材料、分析案情,认为涉电动车交通事故在农村频发,百姓安全意识不足、安全隐患大,该案具有很好的普法教育意义,遂决定将庭审现场前移至巡回审判点,通过巡回审判方式审理该案。

案件审理中,为助推案件成功调解,法庭还邀请了尤詹村网格长和治保主任等村干参与庭审旁听。经过承办法官多番释法明理的劝解、在场村干的耐心开导,原、被告双方均同意调解,但因被告方家庭经济条件有限,双方当庭并未达成一致调解意见。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还结合黄梅县当前正在开展的三、四轮车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普法宣传,向村民们普及不规范驾驶的危害性,并引导村民提高安全意识、法律意识,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近年来,黄梅法院紧紧围绕人民群众的新期盼和新需要,将巡回审判作为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有效载体,积极推进巡回审判工作常态化,以“看得见、摸得着”的方式将法庭庭审“搬”到老百姓身边,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