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梅县法院: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共同维护司法公正

2018-09-17 11:38
来源: 黄梅县人民法院
作者: 吴干东 吴英

9月14日上午,黄梅县法院院长胡启旺主持召开审判委员会全体会议,检察院检察长肖波、副检察长王晓波列席会议,共同参与讨论王某贩卖毒品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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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承办人洪军汇报了案件审理查明的事实以及合议庭针对此案的意见,各审委会委员就案件情节、犯罪事实、社会影响等方面展开了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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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波指出,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判委员会,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维护司法公平正义的重要举措,针对此次案件,我认为案件定性准确,认定事实有据,认定王是累犯合法量刑规范准确,同意合议庭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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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判委员会讨论一致决定:被告人王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会议最后,胡启旺总结到,法检两家建立良性、互动、积极的关系,对落实司法责任制、提高办案水平、推进审判队伍专业化建设以及提升司法公信力具有重大意义,更有利于法院接受检察监督,维护司法公正。今后,希望法检两家加强沟通协调,促进法检工作交流,实现审判工作的双赢、多赢、共赢。